如何进行“三大转变”?
思维转变。一是能源发展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服务民族复兴,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求。因此需要优化能源结构,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实现能源高质量发展。发展新能源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手段之一,而不是目的。选择新能源发展的技术路线要因地制宜,要与其他能源类型协调发展,要注重综合资源投入/产出比。二是以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指导合作实践。正确看待国际、国内产业链的竞争与分工。我国市场巨大,面临国际形势复杂,适合全产业链自主化生产战略。但具备全产业链生产能力并不等于要占领全部市场并形成自我封闭圈。要本着“解决人类能源问题”的初心正确看待竞争与合作,重视民营企业力量,以自我发展带动产业链升级,惠及更多人,路才能越走越宽。三是注重制度、市场和技术并重的思维方式。一直以来涉及新能源发展的问题就会被等效为消纳和调峰问题,这是从单一技术或指标出发的固有思维。思考和解决新能源发展问题要从制度、市场和技术三方面入手,制定三方协同的方案,避免因三方策略相互矛盾而增加的系统运行成本。四是保持发展战略定力,确保既定战略落地实施见效。新能源企业要明确自身的战略定位,制定并有计划地实施既有发展战略,掌握核心技术比在资本市场“赚快钱”更重要。制定发展战略要明确近期和远期目标的关系、市场供需的关系和风险平衡的关系。
政策转变。一是消纳政策应“因地制宜”且赏罚并重。《清洁能源消纳行动计划(2018-2020)》提出的2020年完成5%以下的弃风、弃光率目标是针对全国区域,但为了方便落实主体责任,“5%”成了“一刀切”式的省级考核指标。这对于受补贴影响而导致新能源无序发展、装机量远大于本地负荷的省区是不公平的。应以省情制定合理的新能源弃率,保障合理化调峰投资,降低系统运营成本。另一方面,由电网承担新能源弃率指标是矛盾转移。面对整体装机量过剩的局面,如何利用好现有装机量是网源荷储共同的课题。针对超出合理弃率指标外的消纳电量应建立市场化激励机制,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如超额消纳电量交易减免税费政策),创造利润空间吸引各方参与新能源消纳市场。二是加强市场配置作用,逐步退出产业化补贴。新能源发电补贴虽推动了我国新能源事业的快速发展,但也导致了新能源电源与其他电源的无序竞争,部分新能源制造企业以“骗补”为目的大量制造质量低下的产品。这样既降低电源利用率、激发消纳矛盾,又造成资源浪费、污染环境。因此,对于新能源产业化的行为,应建立完善的市场竞争机制,逐步退出补贴政策干预手段。但对于新能源关键发展技术的研发行为,仍需保障合理的补贴,从而增加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市场转变。一是导向性从政策干预向市场资源配置转变。依靠政府巨额补贴推动新能源发展的起步阶段已步入尾声,下一阶段是通过市场优化配置资源的作用来高效应用新能源,达到能源产业链经济、高效、清洁的运行。低度电成本、友好性接入、丰富高效的交易模式等市场需求将决定新能源技术的发展方向与传统能源企业的转型方向。二是结构性从国企完全主导向国企、民企融合共生转变。国企要在国家顶层框架下,发挥资金、技术、人力优势,在重大能源战略决策实施中发挥基础性作用,弥补市场机制“失灵”区域。但在市场竞争性领域中,要重点在融资、市场准入、标准制定等方面为国企和民企提供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促进能源行业要素自由流动,提升全要素生产率。制定市场监察机制,避免因片面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而损害社会、生态效益和能源安全的短视行为。三是协调性从最大化新能源消纳向最低综合运行成本转变。最大化新能源消纳导致电网调峰投资加大,运控成本提高,其他能源发电设备利用率下降,最终传导至用户侧用能成本提高,降低能源产业链的价值创造能力。以综合运行成本最低为目标则要求网源荷储协调发展,通过制度改革降低“非技术”成本,通过市场机制与技术进步增加全系统灵活性,提高全系统调峰能力并增加新能源消纳能力。
电网企业要承担哪些新责任?
贯彻“三型两网”战略,打造共建共治共赢的能源互联网生态圈。在以电为中心的能源清洁转型趋势中,要充分发挥电网在能源汇集传输和转换利用中的枢纽作用。以能源互联网为支撑,汇聚各类资源,促进供需对接、要素重组。树立开放、合作、共赢的理念,积极有序推进投资和市场开放,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和各类市场主体参与能源互联网建设和价值创造,带动产业链上下游共同发展,打造共建共治共赢的能源互联网生态圈,与全社会共享发展成果。
建立新时代电网安全思维和应急保障机制。分布式能源大量接入、数字信息技术与电力系统的高度融合、以及电网运营模式复杂程度和不确定性的增加,都要求进一步加强传统能源电力基础设施安全保障。应加快梳理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关键支撑节点,合理布局保障措施并制定应急预案。加快建立健全互联网攻击等非传统安全的预防、保障和应急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