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火力发电厂多采用石灰石湿法脱硫,‘超低排放’改造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脱硫废水,目前基本没有经过深度处理,很多直接排放到灰场,对土壤和地下水资源造成非常大的危害。我们既要打赢蓝天保卫战,也要保护好水资源和水环境。”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西安广播电视台播音部主任孙维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坦言。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密集发布相关政策推动环境保护。2014年开始,我国火力发电厂逐步进行了“超低排放”改造,推出“最严苛”的大气标准。目前东部大部分电厂已完成改造,治理雾霾效果明显。
然而,孙维发现,我国火力发电厂在发电过程中会产生大量废水,这些废水基本没有经过深度处理,很多直接排放到灰场,对土壤和地下水资源造成巨大危害。
当前,燃煤火电厂是我国工业用水的大户,其用水量和排水量十分巨大。截止2017年底,我国发电装机容量共计17.77亿千瓦,其中火电装机11亿千瓦,每年产生的脱硫废水在1亿吨左右。
孙维表示,火电厂脱硫废水是近十多年来湿法脱硫带来的新问题。我国绝大多数电厂采用了湿法脱硫技术,因此会产生脱硫废水。脱硫废水水质具有成分复杂、重金属含量高、腐蚀性强等特点,比较难处理。
在通过对神华国能天津大港4X300MW发电机组、国电汉川电厂三期扩建工程2×1000MW发电机组等电厂进行深入调研后,孙维发现目前我国已有多种脱硫废水零排放处理技术,如膜浓缩+蒸发结晶法、烟气蒸发处理法、余热闪蒸自结晶法等,基本都可以实现脱硫废水零排放,其中余热闪蒸自结晶零排放技术路线优势明显,该技术不仅可以实现脱硫废水零排放,而且系统简洁、占地小、投资少、运营成本低、运行可靠、可维护性好。
为此,孙维建议,由国家环保管理部门出台全国性的脱硫废水零排放强制性治理政策及完成时间表,完善脱硫废水零排放标准和技术规范,工艺技术力求做到无二次污染、节能、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大力推进脱硫废水第三方治理,提高脱硫废水设施的运营效果,以及加大对脱硫废水排污的监管力度,对排污不达标的企业,责令其停止生产,通过多措并举来加强燃煤污染防治,打赢蓝天保卫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