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供应商: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精神,发挥行业协会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作用,构建石化行业供应商诚信体系,筛选和激励优秀、诚信的供应商为石化企业服务,经研究,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将在前两届的基础上继续开展“2019中国石油和化工行业百佳供应商”(以下简称百佳供应商)筛选和发布工作。本次将侧重对装备物资类供应商进行筛选,分为“石化专用设备及配件、通用设备、阀门、电气设备、电工材料、管道配件、通用仪器仪表、钢材、水处理设备”9个类别。按照供应商“财务状况、研发能力、供应链管理能力、质量管理能力、生产管理能力、售后服务能力、HSE/社会责任、人力资源、主要业绩、信用认可度”10个维度进行综合筛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公正、公平、公开原则;
(二)企业自愿,免费参与,用户推荐,诚信为本,专家评审原则。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一)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为石油和化工行业
配套并有一定业绩的供应商(详见参选企业分类)。(二)下设多个子公司的集团企业,其各项经济指标应按照国际
企业会计制度中有关合并报表的规定上报。集团公司与下设子公司不能同时申报。
(三)请企业按照百佳供应商申报表(附后)的要求进行申报,并接受社会监督。
(相关文件可从国家石油和化工网(www.cpcia.org.cn)下载)
三、工作程序
(一)企业申报
将申报表纸质材料一份(见附件一,须加盖企业公章,不含附件)邮寄至百佳筛选办公室。所有申报材料电子版(申报表及附件)于2019年9月23日之前发送至百佳筛选办公室工作邮箱: 15801635429@163.com。
(二)专家评审
企业上报材料经筛选办公室初步筛选后,将符合条件的提交专家组对申报数据进行审核。专家组依据筛选办法和标准,科学、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评审。
(三)复核和征求意见
专家组对申报供应商按所属专业领域进行复核并征求相关专业协会和使用方业主单位意见。有异议的企业,须派人配合答疑,否则原则上视为自动弃权。
(四)审批
复审通过名单由评审领导小组同意后报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审批。
(五)公示
通过审批的入围供应商名单将在国家石油和化工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发布
举行发布仪式向社会发布,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对入围企业颁发证牌,并在国家石油和化工网、《中国化工报》等专业媒体上进行宣传报道。
四、联系方式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供应链工作委员会百佳筛选办公室
北京市朝阳区安慧里四区16号楼中国化工大厦1305-1307室
联系人:柴明松
电 话:010-84885601
15801635429(微信同号)
邮 箱: 15801635429@163.com
附件:一、2019中国石油和化工行业百佳供应商申报表
二、中国石油和化工行业百佳供应商筛选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