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遍能源服务的范围比较广,但是能源“可负担”和“可获得”是普遍能源服务的基本要求。能源普遍服务是政府公共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合理的政策设计和资金支持。能源普遍服务是一国政府的执政业绩的重要方面。
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国能源生产能力十分薄弱,1949年,全国的能源生产总量仅有0.2亿吨标煤,经过70年的努力,能源生产水平大幅提高,能源的基础保障日益增强。2018年全国能源生产接近38亿吨标煤,比1949年增长158倍,年均增长7.6%。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与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国内能源供应增长速度已赶不上能源需求的增长速度,逐渐成为能源净进口国,2018年能源自给率仅达80%左右,其中石油对外依存度超过了70%。
另一方面,中国的终端用能从一次能源快速向二次能源转变。2011年,不论是在发电装机容量还是在发电量方面,中国电网总量均超过美国成为世界第一电力大国。2018年末,全国发电装机容量达19亿千瓦,比1978年末增长32倍,年发电量接近7万亿千瓦时,比1978年末增长26倍。中国电网从最初的低覆盖、低联通、低电压、安全性弱的运行技术水平,逐渐发展成全球能源配置能力最强、高压输电线路最多、安全运行水平最高的国家电网之一。
近几年中国政府重视环境污染治理与低碳发展,加大了对可再生能源的扶持。2018年底,中国风力发电累计装机达到184GW,光伏175GW,均居世界首位,一跃成为世界可再生能源发展第一大国,拥有最完整、成本最低的光伏和风电产业链,在全球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随着政府对能源革命和清洁低碳转型的推动,清洁能源竞争力大幅度提高,2018年清洁能源消费占全国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约22%。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占总发电量的比重为26.7%。中国的能源结构逐渐由以煤炭为主向低碳化、清洁化、多元化转型。
IEA(国际能源署)和世界银行等近期发布的电力报告显示,全球的无电人口仍有8.4亿,其中印度占比最大,尚有9900万无电人口。相比之下,同是发展中国家的中国于2015年底就已经实现了100%的电力普及。
中国能够取得这样的成就并不是一蹴而就的,历经了不少艰辛。改革开放初期,电力供应严重短缺,缺电限制了生产力的发展,电力工业发展缓慢。为改善这一状况,实现100%的电力普及率,中国政府付出了巨大的努力。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国家进行电力改革,加快了电力行业的投资与建设,电力行业得以迅速发展。随着电网的扩建,多个城市和农村的配电网发展解决了绝大多数地区的用电问题。
1994年,中国政府实施“电力扶贫共富工程”,在一年多的时间里,全国农户通电率近97%。随后的十几年,农网扩建与改造取得了巨大进步,但截至2012年底,全国仍有273万无电人口,主要分布在西藏、甘肃、青海等自然条件恶劣的偏远地区。
为完成电力普及,中央政府在作一些必要的政策引导的同时,还给予了充分的资金支持,各地方根据情况因地制宜,协调落实。例如,在西藏等光照资源丰富的地区建立太阳能光伏系统,增强电力供应的可靠性与实用性。2015年底中国政府宣布全面解决无电人口的用电问题。
然而,除了电力普及,能源普遍服务需要让所有人都能以合理的和支付得起的价格获得高质量的能源服务。在电价方面,政府通过交叉补贴大幅度降低城市居民用电成本,还通过实行“城乡同价”来降低农村居民的用电成本。
为了实现农村用户从“用上电”到“用好电”,政府实施几轮的农村电网改造工程,加快农村电网的建设与升级,除中央财政拨款提供资金支持外,还加大地方对农网建设改造的投资。近几年政府通过将光伏电站的建设指标更多地倾斜于贫困地区,来实施光伏扶贫项目,以打好脱贫攻坚战。虽然这种电力交叉补贴需要改革,但是,在发展过程中支持能源普遍服务功不可没。
电力深入现代社会生产与人民生活的方方面面,经济发展电力先行。随着经济发展和人们生活质量的不断改善,电气化水平也不断提高。能源普遍服务为一些偏远地区的经济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有利于改善农村及偏远地区人民的生活水平,提高其生活的幸福感,缩小城乡差距,对维持稳定的社会发展环境起到积极的作用。
然而,能源普遍服务也是动态的,需要不断适应新的能源技术和新的发展状况,提高能源普遍服务的质量。比如说,城市和农村新能源分布式发展也将是能源普遍服务的一个重要方面。在农村,政府通过家电下乡补贴政策提高了农村家庭的电气化水平,农村用电量有了大幅度上升,原有的用电容量已经不能满足现有生产生活的需要,需要进一步扩容,因此需要新一轮的农网改造升级。
此外,需要增强农村电网的电力辅助服务,依照各地的资源适时发展光伏、风电等可再生能源。尤其需要推动建立偏远和少数民族地区的电力普遍服务财政补偿机制,除了优惠的财政政策,还需要有效解决人口少电量小的偏远地区农村电网运行维护费用不足的问题。
(作者系厦门大学中国能源政策研究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