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屯留区在吾元镇举行200MW光伏发电项目(一期)开工暨二期500MW光伏制氢项目签约仪式。
副市长尚日红,市招商局局长王建强,市发改委副处级调研员陈红斌,区四套班子领导马先明、翟卫华、贾振芳、冯贵兴、曾涛、孙军旗,屯留经济技术开发区副主任西立公及阳光电源公司高级副总裁、阳光电源新能源公司总裁张许成共同参加项目开工暨签约仪式。
项目现场,尚日红宣布阳光电源屯留区一期200MW光伏发电项目正式开工。曾涛与阳光电源公司高级副总裁、阳光电源新能源公司总裁张许成签订二期500MW光伏制氢项目协议。据了解,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专注于太阳能、风能、储能等新能源电源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的国家重点高新技术企业,是全球第一的光伏逆变器专业制造商及领先的智慧能源解决方案提供商。目前,项目已完成选址、环评、土地预审、林地报批等相关手续。200兆瓦(一期)光伏发电项目总投资约8.2亿元,利用张店、吾元2个西部乡镇8400亩荒山荒坡建设光伏电站进行发电。经测算,电站建成后,年平均发电量为2.6亿千瓦时,首年有效利用小时数1260小时,每年可缴纳税收4866万元。
马先明在致辞时向与会人员介绍了屯留区新能源基本情况并指出,此次项目签约仪式,是屯留区贯彻落实全省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动员部署大会精神,全力推进新能源可持续发展模式变革的具体实践,也是屯留区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牵引,持续推动高质量转型发展的有力举措,是今后双方深度、广泛合作的良好开端和崭新起点。马先明强调,近年来,屯留区立足屯留发展实际,着力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坚持把培育壮大能源产业作为调整产业结构的重要突破口,为全区高质量发展注入了新动力。马先明要求,区直有关部门和乡镇要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为项目建设提供全方位服务和便利条件,及时解决项目建设中遇到的具体问题;项目单位要进一步落实环保要求、加强施工安全、保证工程质量,争取项目早建成、早投产、早见效。
区直相关部门,麟绛镇、河神庙乡等乡镇书记、镇长,吾元镇镇村两级干部,阳光电源项目负责人及施工单位职工共计200余人参加签约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