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煤矿瓦斯治理。坚持目标引领、底线思维、问题导向、执法推动,积极宣贯《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督促煤矿强化区域措施落实和瓦斯“双零”目标管理,实行监控预警信息日查询、周分析、月通报,狠抓瓦斯超限报告、通报、分析、查处“四项制度”落实。
二是强化煤矿水害防治。将贯彻《煤矿防治水细则》作为水害防治工作的主线,夯实基层基础,加强灾害性天气预警联动,强化“三专两探一撤人”措施和老空水害防治“四步工作法”,针对近年大幅关闭小煤矿的实际,重点加强老窑水和采空区水的探查治理,督促技术装备能力有限的区县煤矿聘请中介机构参与防治水工作。
三是扎实开展专项行动。持续深化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高风险煤矿安全体检、突出矿井安全会诊等专项行动,认真组织开展煤矿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共查处安全隐患1615条(其中重大隐患2条),停止采掘工作面63个,停止使用设施设备53台(套),吨煤生产罚款达到0.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