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气候变化取得明显成效
赵英民介绍,《年度报告》全面反映了全国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取得的明显成效,归纳起来主要有六个方面:
一是减缓气候变化工作全面推进。持续落实“十三五”碳强度下降目标,初步核算,2018年全国碳排放强度比2005年累计下降45.8%,保持了持续下降。“这个数字已经提前达到了2020年碳排放强度比2005年下降40%至45%的国际承诺。”赵英民说。
二是适应气候变化工作有序开展。农业、水资源、森林、海洋、防灾减灾等领域在适应气候变化方面也取得了积极进展。气候适应型城市试点工作继续深化,我国还参与发起了全球适应委员会,积极推动适应气候变化的国际合作。
三是应对气候变化体制机制不断完善。目前,全国各地应对气候变化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已经全部完成。
四是碳市场建设持续推进。陆续发布了24个行业的碳排放核算报告指南和13项碳排放核算的国家标准,碳市场相关制度建设、基础设施建设、能力建设扎实稳步推进。
五是积极参与全球气候治理。在《巴黎协定》实施细则的谈判中提出中国方案,为谈判取得成功作出了重要贡献。坚持多边主义,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等原则,我国在全球气候治理中不断发挥着重要的建设性作用。
六是气候变化宣传持续强化。各部门和地方积极开展“全国低碳日”活动,开展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及时向全社会通报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最新进展。通过近些年的努力,全社会应对气候变化的意识不断提高。
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稳步推进
《年度报告》显示,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稳步推进。生态环境部从建立健全制度体系、建设基础支撑系统、开展能力建设等方面加快推进全国碳交易体系建设。
目前,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湖北、广东、深圳试点碳市场初具规模并显现减排成效。
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是一项非常复杂的工作,它是用市场机制来控制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尽管有国际碳市场和我们试点积累的一些经验,但仍然是一项非常具有挑战性的工作。”李高表示,我国要立足国情和现实情况开展相关制度创新,确保碳市场平稳起步和稳定运行。
李高通报,下一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将加快出台重点排放单位的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管理办法、核查管理办法、交易市场监督管理办法,把制度体系构建起来,为碳市场运行奠定制度基础。同时,将抓紧推动发布《全国碳排放权配合总量设定和分配方案》。
李高透露,全国碳市场以发电行业为突破口,《发电行业配额分配技术指南》已经基本制定完成。此外,还将抓紧推动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和交易系统建设,确定纳入全国碳市场的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名单,并在注册登记系统和交易系统中开户,做好在发电行业率先开展交易的一系列准备工作。
继续实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战略
“十四五”期间是我国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时期,也是落实国家自主贡献目标的关键时期。赵英民表示,我国将继续实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战略,将继续采取措施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积极稳妥地支持和鼓励部分地方和重点行业结合自身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开展达峰行动,制定明确的达峰目标、路线图和落实方案。继续将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率作为一个指标。开展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管理,强化温室气体排放数据管理,建立健全统筹协调、多部门参与、相互配合、各负其责的温室气体统计核算和管理机制,强化应对气候变化和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全面融合,进一步加快低碳技术的推广应用和低碳产业发展。
赵英民表示,期望在“十四五”期间基本建成制度完善、交易活跃、监管严格、公开透明的全国碳市场,实现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平稳有效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