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至30日,由中国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等单位22人组成的专家组,对乌东德水电站工程开展第一阶段蓄水安全鉴定。鉴定意见认为,待4号和3号导流洞堵头具备相应挡水条件后,乌东德水电站工程可于2020年1月实施第二批1号、2号和5号导流洞下闸封堵。
根据国家能源局相关规定,通过水电工程蓄水验收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是,安全鉴定单位已提交工程蓄水安全鉴定报告,并有可以下闸蓄水的明确结论。第一阶段蓄水安全鉴定,是乌东德水电站第一阶段蓄水验收的重要条件和依据,对后续工程建设安全平稳有序推进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专家组在实地勘查、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并与参建各方充分交流讨论等基础上,对涉及到第一阶段蓄水相关建筑物和工程防洪度汛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评价,并提出安全鉴定意见及建议,形成第一阶段蓄水的安全鉴定报告。
报告指出,乌东德水电站枢纽工程主体建筑物设计符合规范规定,大坝及引水发电系统挡水建筑物土建工程已达到第二批导流洞下闸前建设形象面貌设计要求;坝身中孔土建及钢衬结构已完成,基本具备过水条件;第二批导流洞下闸封堵工作已准备就绪;已完建的土建工程、金属结构工程、安全监测工程的施工制造和安装质量,总体满足国家和行业有关技术标准,以及工程合同文件的要求。水库初期蓄水方案、枢纽工程防洪度汛措施和应急预案基本可行。
据了解,目前乌东德水电站工程首批4号和3号导流洞已按计划下闸封堵,待导流洞堵头具备相应挡水条件后,乌东德水电站工程将于2020年1月对剩余3个导流洞实施下闸封堵,这标志着乌东德工程基本具备第一阶段下闸蓄水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