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出口海外的第三台核电机组巴基斯坦恰希玛核电3号机组近日达到最终验收条件,通过巴基斯坦国家验收。
建设好恰希玛核电是中核集团积极贯彻落实“一带一路”倡议的重要举措。恰希玛是中巴核能合作的起步地,1986年中巴两国签订《和平利用核能合作协定》,拉开了两国核能合作的序幕。1991年12月31日,中国大陆首座核电站秦山核电站实现并网发电仅15天,我国便与巴基斯坦签订了建造同样堆型机组的合同,实现了向国外“原装”出口核电机组,创造了当时国内单项工程出口资金最大、科技含量最高的纪录,从而开创了中国核电“走出去”的先河。
恰希玛核电4台机组由中核集团中原公司总承包。中巴合作的第一座核电站——恰希玛核电站1号机组被誉为“南南合作”的典范,稳定运行了近二十载。2011年中巴建交60周年之际,恰希玛核电2号机组投入商业运行。恰希玛核电3、4号机组是中巴两国政府在深化全天候战略伙伴关系的背景下,巩固两国人民兄弟情谊的重大工程,也是两国向世界进一步阐释和平利用核能的有力佐证。卡拉奇核电2号、3号机组也正在有序建设中。
3号机组自2016年12月6日提前合同计划26天临时验收以来,在中巴双方共同努力下,已经安全、稳定运行3年。巴基斯坦原委会最新数据显示,目前恰希玛核电4台机组运行状态稳定,安全指标和运行业绩良好,机组装机容量超过130万千瓦。截至2019年10月31日,4台机组共计总发电量745.465亿千瓦时,为能源紧缺的巴基斯坦提供了清洁、高效、安全的电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