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能源局下发《关于征求2020年风电建设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函》。
《征求意见函》提出:
1、积极推进平价上网项目建设。鼓励已并网或在核准有效期、需国家财政补贴的风电项目自愿转为平价上网项目,执行平价上网项目支持政策。
2、有序推进需国家财政补贴项目建设。落实规划总量控制,新核准需国家财政补贴的风电项目不得超出《风电发展“十三五”规划》和国家能源局审定批复的海上风电规划目标。其中,集中式陆上风电项目和海上风电项目按《风电项目竞争性配置指导方案(2019年版)》组织竞争性配置,分散式风电项目可不参与竞争性配置,按有关管理和技术要求由地方政府能源主管部门核准建设。
3、积极支持分散式风电项目建设。鼓励各省(区、市)创新发展方式,积极推动分散式风电参与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积极落实项目核准承诺制,建立多部门联动机制,构建“一站式”服务体系,创新项目打包核准等管理模式。
4、稳妥推进海上风电项目建设。有关省级能源主管部门要按照《风电发展“十三五”规划》组织海上风电开发,并网容量、开工规模已超出规划目标的省份暂停海上风电项目竞争性配置和核准工作。对照已公示的2020年底前可建成并网、2020年底前可开工建设、2021年底前可建成并网的三类项目清单,合理把握节奏和时序,有序组织建设。
5、全面落实电力送出消纳条件。及时发布2020年风电投资监测预警结果。
6、严格项目开发建设信息监测。
7、认真落实放管服改革。国家能源局继续抓好风电行业“放管服”,积极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
原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