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面推进中央部署重点任务。落实国家重大决策部署,全力服务脱贫攻坚、大气污染防治、区域协调发展、乡村振兴等国家战略实施,加快“三区两州”深度贫困地区、抵边村寨、阿里联网等保民生电网项目建设。开工建设雄安500千伏雄东变及220千伏送出工程,全面完成冬奥会配套电网工程建设。
2.积极推进在建重点工程建设。全面复工青海~河南、雅中~江西±800千伏特高压直流,张北柔性直流,蒙西~晋中、张北~雄安1000千伏特高压交流等一批重大项目建设,总建设规模713亿元,全力带动上下游产业复工复产。
3.加大新投资项目开工力度。新开工陕北~武汉±800千伏特高压直流工程、山西垣曲抽水蓄能电站等一批工程,总投资265亿元。合理安排重点电网加强、提升清洁能源消纳、电源送出、电铁配套等工程及后续建设工作。
4.推进一批重点项目前期工作。加大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力度,加快推进南阳~荆门~长沙、南昌~长沙、荆门~武汉、驻马店~武汉、武汉~南昌特高压交流,白鹤滩~江苏、白鹤滩~浙江特高压直流等重点项目前期进度,力争尽早核准开工。加快推动闽粤联网、北京东、晋北、晋中、芜湖特高压变电站扩建、川藏铁路配套用电等一批重要电网工程前期工作。
5.积极做好工程复工组织工作。提前制定工程建设方案,加快工程招标及评审批复,利用网上办公、线上地方政府审批机制,及早落实建设手续。做好资金、队伍、物资以及医疗、运输等资源筹措和施工人员准备工作,确保第一时间开复工。
6.加快组织物资招标采购。利用线上发标、异地评审等措施,加快已招标项目开评标工作,2月份完成开评标项目28个,采购规模约196.42亿元;再发布招标公告项目23个,3月份完成相关招标采购工作。
7.开辟物资采购绿色通道。建立物资供应绿色通道,优先采用协议库存模式,压缩采购流程,提高采购效率。紧急需求按照“随到随招”的原则,建立专车批次实施采购。疫情防控相关采购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信用良好的中小微企业。
8.对疫情防控期间暂不能正常开工、复工的企业,客户即日起可申请减容、暂停、减容恢复、暂停恢复,不受“基本电费计收方式选定后3个月内保持不变”“暂停用电不得小于15天”等限制。对因疫情防控需要扩大产能的企业,如选择按合同最大需量方式结算基本电费,超过合同约定最大需量105%部分按实计取。
9.对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全面实施“三零服务”。对疫情防控物资生产类新办企业、需扩大产能企业的用电需求,开辟办电绿色通道,实施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三零”服务。对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确因流动资金紧张、交费有困难的,疫情防控期间欠费不停电。
10.提升疫情防控重点单位供电保障水平。对定点医疗机构、隔离场所、医疗队驻地、疫情检查站、疫情指挥部等疫情防控重点单位及场所,建立供电保障全天候专属服务团队,开展24小时在线供电监测,配备应急发电车,协助客户开展用电设备维护和巡视检测;对因疫情防控需要增加第2路电源的,免收高可靠性供电费。
11.提高办电服务效率。充分发挥“网上国网”手机APP、95598热线、微信公众号等渠道优势,全面推行网上办电服务,推动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指尖办”;对因疫情防控引发的企业基本电费计收方式变更、暂停及其恢复等业务,实行“当日受理、次日办结”、“先办理、后补材料”,全力支持企业尽快复工复产。
12.强化产业链金融服务保障。通过信托、资产证券化、保理等方式,多措并举为上游企业提供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全面推广电e贷、电e票业务,为下游用电客户在线提供低成本金融服务,着力缓解关联中小微企业融资问题;大力推行保险替代保证金,减少资金占用,为供应商企业减负。
国家电网公司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六个力量”重要作用,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