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省发改委发布《关于拟组织编制2020年低价风电项目竞争建设方案征求意见的函》,通知要求抓紧启动2020年全省低价风电项目竞争建设方案编制工作,通知同时公布了《全省低价风电项目竞争建设框架性意见(内部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稿主要内容如下:
主要目的:抓紧落实一批低价上网风电项目建设计划,总规模约240万千瓦,总投资150亿元左右,具备条件的项目力争上半年开工建设。
地域范围:低价风电项目建设计划下放到阜新、铁岭、朝阳三市。
项目要求:应于2020年上半年开工,2021年底前全部机组并网发电。
竞争方式:企业在承诺整体项目平价上网基础上,拿出一部分运营小时数实行低价结算(初定0.1-0.15元/千瓦时),以实现整体项目低价上网目标。
全省低价风电项目竞争建设框架性意见
(内部征求意见稿)
一、主要目的
抓紧落实一批低价上网风电项目建设计划,总规模约240万千瓦,总投资150亿元左右,具备条件的项目力争上半年开工建设。
二、地域范围
廷续全省2019年平价光伏重点项目地域安排原则以及已支持光伏项目规模实际情况,将低价风电项目建设计划规模全部分解下放到阜新、铁岭和朝阳等三市,由市级发展改革部门组织竟争招标落实。
三、项目条件
申报项目应符合国家有关法规政策和管理要求,并具备以下条件:
一是完成可行性研究,场址不存在土地、环保、林草、送出通道等颠覆性因素;
二是项目应于2020年上半年开工、2021年底前全部机组并网发电。
三是优先支持送出线路已建成,或达到一定规模的低成本项目。
四是项目业主已认真论证盈利能力,全方位评估各种风险,自愿参加低价上网(低于燃煤脱硫标杄电价)竟争并承诺自担投资风险。
四、竟争方式
企业承诺在项目整体平价上网基础上,拿出一部分运营小时数实行低价结算(初定0.1至0.15元/千瓦时),以实现整体项目低价上网目标。
具体以300运营小时为起点,低价运营小时数从高到低排序实现竞争。项目中标后,依据低价运营小时数和项目铭牌装机容量得出该项目固定电量,实行低价结算、项目其余电量按燃煤标杄电价结算。
五、基本程序
1、省发展改革委、东北能源监管局、省工信厅和省电力公司会商确定:全省建设规模和三市分解规模;确定低价上网电价标准。
2、三市发展改革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项目管理以及竞争招标有关工作要求、本地总规模以及限价规定组织公开竞争,并报送竞争结果。
3、省发展改革委根掲三市竟争结果,在征求东北能源监管局、省工信厅和省电力公司意见后印发低价风电项目建设计划。
4、市级发展改革部门据省计划方案,按照有关规定履行项目核准手续,并做好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六、项目政策
1、低价风电项目自动享受国家对平价和低价风电项目有关支持政策。
2、有关市政府要进一步优化低价风电项目投资环境,按照发改能源〔2019]19号、国能发新能〔2019]49号等文件精神,扎实落实有关支持政策,在风电场址建设条件以及相关收费等方面给予最大程度支持,切实降低项目的非技术成本。
3、运行期间,低价风电项目不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就近直接交易试点和分布式市场交易除外)。如存在弃风等特殊情况下,项目限发电量可核定为可转让的优先发电计划。
4、保障低价风电项目优先发电和全额保障性收购。认真落实接网工程建设贵任,做好接网等配套电网建设与项目建设进度衔接,使项目建成后能够及时并网运行。
承担收购平价上网项目和低价上网项目的电量收购责任,与低价风电项目企业签订长期固定电价购售电合同。
七、有关事项
1、采取超常举措加快落实。计划3月中句前,在公开征求意见,履行相关程序后正式启动各市招标工作;4月底前落实具体项目计划;6月底前具体具备条件的项目开工建设。
2、省发展改革委将根据建设计划,会同东北能源监管局、省工信斤和省电力公司结合实际进展情况,建立协调机制,妥善解决项目建设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必要时实行计划滚动调整。
3、中标企业由于非不可抗因素,未按开工计划开工或建设的项目,时间超过一年的,取消项目建设计划资格;同时,三年内企业不得再度申请风电项目建设
4、对按照2019年初步意见,淘汏煤电落后产能取得实质性进展的企业,在承诺拿出300小时低价电量的基础上,可不受地域和总规模限制,不参加竞争排序,按实际煤电关停容量安排建设等容量的平价风电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