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文件,该项目库分为两类,一类是近期项目,作为未来1~2年内拟实施的项目,规模约为 1.108GW ,另一类论证项目将作为远期规划项目。单点接入规模小于1MW的项目由市级政府规划,不再进入省级项目库管理。
江西省文件要求无补贴项目于4月1日前报送省能源局,竞价项目则要求6月1日前报送省能源局,两者拟申报项目都需要进入省级近期项目库,且2020年底前要开工。竞、平价项目可视情况于备案后自主决策推进前期工作,企业需自行承担因竞价失败、消纳不足等原因带来的风险。
新疆发改委《关于做好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指出,阿勒泰地区、塔城地区、阿克苏地区、喀什地区、和田地区、克州等6个地区光伏发电利用率均低于全区平均水平,2020年上述区域暂停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除疆电外送工程配套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和分散式风电、户用光伏项目外)。
此外,上述通知明确,2020年新疆自治区重点推进2020年自治区重点推进“疆电外送”准东—皖南±11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和哈密—郑州±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配套准东新能源基地512万千瓦(其中:风电385万千瓦、光伏发电127万千瓦)和哈密风电基地二期25万千瓦(其中:风电15万千瓦、光伏发电10万千瓦)项目及电力送出工程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