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准确把握我国电气化发展阶段,深入分析电气化发展潜力,科学规划、政策引导、重点推进,不断提升我国电气化水平,是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必然要求。
我国电气化水平具有较大发展空间
纵向看,经过40年的改革开放,我国电力工业实现了从落后、追赶到超越的跨越式发展,电力供应和保障能力迅速提高,电气化进程不断推进,成为提升全球电气化水平的重要动力。我国发电用能占比、终端用电占比与发达国家基本持平;建成了世界上规模最大的交直流混合电网,形成了“西电东送、北电南供、水火风光互济”的电力供给格局;清洁绿色转型发展成效显著,成为世界清洁能源发展的领跑者;智能化水平持续提升,电力系统保持安全可靠运行。
但横向比较,我国电气化水平的有关指标较发达国家还有一定差距,国内各地区、不同产业领域电气化水平也存在差异。从总体上看,我国电气化还有较大发展空间:我国电气化水平与发达国家存在一定差距;各区域电气化发展不平衡;各产业领域电气化水平存在差异;农村电气化水平尚有很大提升空间。
我国电气化发展的机遇与挑战
第一,电力需求具有较大增长空间。综合考虑需求增长、能效提升等因素,预计2020-2035年我国用电量年均增速在2.7%-3.3%之间。
第二,煤电发展受碳减排约束,非化石能源发电竞争力持续增强。预计到2035年,我国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将达到20.3亿千瓦,非化石能源成为我国新增能源需求的主要来源。
第三,新技术革命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多种能源融合发展。以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新一代科学技术的应用,在促进能源效率提升和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同时,也极大地推动了产业结构调整。储能及综合能源、电动汽车快速增长,不仅改变传统电网的运行状态和控制模式,也将有效提升电能在终端能源消费中的比重。
借助新一代科学技术,电网配置资源的能力持续增强,以电力为中心的能源结构趋向进一步加速,横向的多能互补与纵向的源、网、荷、储深度融合,将促进形成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智慧电力系统。
第四,提升电气化水平,需要在电力供应侧、消费侧同时发力。从电力供应侧来看,增加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的比重,电网调节能力不足的问题日益显现,弃风弃光弃水不同程度存在。在加强电网稳定控制能力建设的同时,要加强电源侧调节能力建设。
从电力消费侧来看,用户负荷调节需求响应潜力巨大,但需要有效政策的引导和激励。工业领域智能制造不断升级和对传统产业的改造,高技术及装备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等新兴产业将成为未来用电增长的主要推动力。
多措并举,全面提升我国电气化水平
电能是清洁、高效、便捷的二次能源,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推动电气化发展步入新的历史阶段,能源电力的开发更加绿色化,电力的输送与使用更加智能化,能源电力与经济社会和人民生活的融合更加泛在化,以电力为中心的能源转型升级正在加快推进。
提升电气化水平是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重要路径。当前,正处于能源电力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的关键阶段,将提升我国电气化水平纳入国家有关规划,在能源电力供应侧与消费侧共同发力,持续推动能源消费、供给、技术、体制革命与全方位加强国际合作,对促进能源电力的可持续发展、支撑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第一,积极服务国家重大战略。
按照推动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的要求,贯彻落实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统筹考虑能源电力中长期发展规划,提升规划、投资、服务的精准性、有效性,切实保障各地区不同的能源电力需求。服务新型城镇化战略,重点加强对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等区域城市群的能源电力保障。
深入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坚持集中式和分布式并举,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强化电网在能源转型和资源配置中的中枢和平台作用,优化跨省跨区输电通道布局,促进清洁能源在更大范围优化配置。
服务国家乡村振兴战略和美丽乡村建设,大力提升农业生产、乡村产业、农村生活电气化水平。持续推动农村电网改造升级,推进东部地区城乡电网一体化发展、中部地区电网提档升级、西部地区农村电网改善。
第二,建设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智慧电力系统。
加大新能源发电消纳力度,推动传统火电、核电机组增强深度调峰能力,加快发展电网友好型先进发电技术、新能源机组调频技术和大规模电池储能技术、精准负荷控制技术,支持电动汽车、分布式电源、微电网以及各类智能用电装置参与系统平衡调节,实现源-网-荷-储协调互动。
持续优化电网结构,加快发展柔性交、直流输电,推动各级电网协调发展。加强5G、区块链等先进技术与电力系统的深度融合,提升电力系统全环节智能感知能力、实时监测能力、智能决策水平、信息安全防护水平,保障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加强电力需求侧响应,着力培育新业态、新模式,大力完善相关技术标准体系,促进电力、燃气、热力、储能等资源通过电网实现互联互通,推动电力光纤通信、车联网等跨界融合技术不断创新,提升多种能源综合利用效率。
第三,大力实施电能替代。
在交通运输领域,完善电动汽车充换电标准和充电设施建设规划,优化主干高速公路和环渤海、长三角、粤港澳地区城际充换电服务网络,因地制宜开展城乡充电设施建设,满足电动汽车发展需求;大力发展电气化铁路、城市轨道交通;加强沿海、沿江、沿海港口岸电利用,推动解决远距离供电、船舶移动储能利用等技术难题。
在工农业生产领域,继续推进蓄热式与直热式工业锅炉应用,特别是加大在钢铁行业发展电炉钢、在建材行业发展电窑炉、在轻工行业发展蓄热电锅炉的力度,提高我国工业领域电气化水平。
在城乡居民用电领域,加大北方地区清洁取暖工作力度,提升清洁能源供热能力,发挥电供暖示范作用;进一步普及推广家用电器,推动家居电气化;进一步提升农村电网保障能力,推广农业生产、农民生活领域电驱动器具,促进提升农村电气化水平。
加强电能替代政策引导。完善相关激励政策,对符合条件的电能替代技术研发、电能替代项目实施予以支持。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推进电能替代模式的多元化发展。
第四,深化电力市场化改革。
加强顶层设计,构建统一开放、高效运转的电力市场体系。重点完善与全国电力市场相适应的交易机制,逐步统一省间电力交易规则,促进跨区跨省直接交易,打破省间壁垒和市场分割。着力破除新能源消纳存在的体制、机制障碍,构建发电侧、电网侧、用户侧协同机制。
还原能源电力商品属性,加快完善一次能源价格、上网电价、销售电价之间的联动机制,使电价真正反映能源供应的合理成本、供求关系、资源状况和生态环境治理成本,实现电力在更大范围内优化配置。
深入研究推动电力市场与碳交易市场深度融合,构建电碳综合市场,发挥市场高效配置资源优势,实现碳减排与能源转型协同推进。
进一步加强电力信用体系建设,实现信用信息交换共享、信用奖惩协调联动,促进形成良好的行业信用应用机制与环境。
完善运行机制,深入实施电力普遍服务,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