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目前2018年贵州省自愿关闭的煤矿有91处,合计产能1344万吨/年。
公告明确,上述91处关闭煤矿原则上2018年9月底前完成物理封闭。
公告要求,有关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要认真履行职责,细化目标责任、明确关闭时限、落实安全技术措施,组织专门力量依法关闭、规范关闭,确保关闭过程的施工安全。
各有关单位要依法及时撤销或注销煤矿相关证照;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指导煤矿企业做好设计职工的分流安置工作。
完成去产能煤矿经贵州省化解煤炭行业过剩产能时间脱困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贵州省能源局)组织验收后按规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