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发改委7月1日发布,上海上半年实施的阶段性降低全市企业用电成本政策延长至2020年底,预计下半年可降低企业用电成本约18.4亿元,全年降低企业成本将达34亿元。
自2020年7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电网企业在计收相关电力用户(含已参与市场交易用户)电费时,统一延续按原到户电价水平的95%结算。政策实施范围继续为:除高耗能行业用户外的,现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电价、大工业电价的电力用户。
新一轮电价优惠中,上海还将创新方式方法,加强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写字楼等转供电环节收费行为监管,确保降电价红利及时足额传导到终端用户,增加企业的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