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印发《加强和规范煤矿安全事中事后监管监察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
《意见》明确,坚持依法监管、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分级分类、科学高效、寓管于服六大原则。
《意见》提出了十六项重点任务。一是严格履行法定职责。二是依法实施计划监管监察执法。三是健全监管监察执法规则和标准。四是健全完善煤矿安全生产标准体系。五是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监察”。六是提升信用监管监察效能。七是实行煤矿安全重点监管监察。八是对煤矿安全领域新材料、新技术、新装备实行包容审慎监管。九是依法严厉打击煤矿违法违规行为。十是落实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责任。十一是督促落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十二是发挥舆论和社会监督作用。十三是规范对煤矿企业的行政检查。十四是规范对煤矿企业违法行为的描述和处罚。十五是全面推行煤矿安全执法“三项制度”。十六是建立健全尽职免责、失职问责办法。
为确保任务完成,《意见》提出了三项要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加强法治保障,三是加强执法能力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