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名称:
标段:新疆新能源新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光伏并网发电B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第二标段:新疆新能源新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光伏并网发电C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第三标段:新疆新能源新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光伏并网发电D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2、招标范围:
标段:B项目EPC总承包工程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10kV升压站、100MW光伏场区工程的勘察设计、设备材料采购(除光伏组件)、建筑、安装、调试、试验(含特殊性试验)、试运行、配合各项验收、配合竣工结算审计、质保期保修服务、工程咨询服务等。
第二标段:C项目EPC总承包工程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10kV升压站、100MW光伏场区工程的勘察设计、设备材料采购(除光伏组件)、建筑、安装、调试、试验(含特殊性试验)、试运行、配合各项验收、配合竣工结算审计、质保期保修服务、工程咨询服务等。
第三标段:D项目EPC总承包工程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10kV升压站扩建、100MW光伏场区工程的勘察设计、设备材料采购(除光伏组件)、建筑、安装、调试、试验(含特殊性试验)、试运行、配合各项验收、配合竣工结算审计、质保期保修服务、工程咨询服务等。
3、计划工期:
2020年9月5日进场施工,2020年11月30日完工具备并网条件,2020年12月15日前全容量并网发电。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或监理人书面通知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通用资质: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且为一般纳税人;
(2)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
(4)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5)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认证。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7)投标人近三年内无不良工程质量或工期迟延记录、无重大安全记录、未被新疆新能源新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和其他企业列入黑名单;
(8)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9)疆外企业中标后需提供进疆备案册(应登录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http://jsy.xjjs.gov.cn,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项目相关资质及人员在有效期内,并在有效期内。
2、专用资质:
(1)标段:
①近5年具有至少3个光伏电站已完工并网运行的总装机容量2万千瓦及以上光伏电站EPC总承包工程或PC总承包工程业绩,且未出现较大工程质量问题,并在人员、装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②设计单位必须具有3年内至少5个地面并网发电的光伏电站的施工图阶段设计业绩,或3年内累计容量至少300MW的光伏电站施工图阶段设计业绩;
③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应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或机电),且近三年具有已完工并网运行的总装机容量2万千瓦及以上光伏电站工程管理经验和履历。
(2)第二标段:
①近5年具有至少3个以上光伏电站工程相关或类似业绩,或5年内累计容量至少200MW的光伏电站施工相关业绩,且未出现较大工程质量问题,并在人员、装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②设计单位必须具有3年内至少5个地面并网发电的光伏电站的施工图阶段设计业绩,或3年内累计容量至少300MW的光伏电站施工图阶段设计业绩;
③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应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或机电),且近五年具有至少3个已完工并网运行的总装机容量5万千瓦及以上光伏电站工程管理经验和履历。
(3)第三标段:
①近5年具有至少3个以上光伏电站工程相关或类似业绩,或5年内累计容量至少200MW的光伏电站施工相关业绩,且未出现较大工程质量问题,并在人员、装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②设计单位必须具有3年内至少5个地面并网发电的光伏电站的施工图阶段设计业绩,或3年内累计容量至少300MW的光伏电站施工图阶段设计业绩;
③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应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或机电),且近五年具有至少3个已完工并网运行的总装机容量5万千瓦及以上光伏电站工程管理经验和履历。
三、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为北京时间2020年8月13日起至2020年8月17日(上午10:30~13:30下午15:30~18:30)。
(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北京时间2020年8月13日起至2020年8月17日上午10:30~13:30下午15:30~18:30)。本招标文件售价为:每套3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3)另将单位投标意向函(汇款单位请在投标意向函联系方式内填写接收招标文件的有效E-mail地址)、企业资质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书等)、银行汇款凭证、开发 票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信息及开户行、账户、开户行号、税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表,并注明需要增值税发 票性质:增值税普通发 票或者增值税专用发 票)等。
五、现场察勘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察勘,投标人可自行参观和考察工程所在地及周围环境,并收集一切必要的资料。投标人自备交通工具,费用自理,并对自身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负责。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所有投标文件(包括合格投标保证金)应于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9月2日北京时间10时30分之前在下述地址递交给招标人,迟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投标文件递交前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未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9月2日北京时间10时30分进行公开开标,各投标人届时应派代表出席。
(4)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13260170282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