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提高站位,高度重视。重点工程关系国家能源安全和地方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战略意义。特别是受疫情影响,经济发展面临严峻形势的情况下,做好重点工程电力服务工作,加快重点工程建设步伐,确保重点工程在东北区域的有效实施,对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和振兴东北经济具有重要意义。
二是实施“绿色通道”,确保重点工程进度。各级供电企业要对重点工程办电实施“绿色通道”,实行优先服务和专人服务。供电企业要对重点工程办电推行优先勘察、优先答复、优先协调、优先送电。重点工程办电应由专人负责,实行全过程跟踪,根据了解到的情况及时协调相关部门,及时疏导解决办电过程中的“堵点”和“卡点”,确保重点工程办电高效、便捷、畅通。尤其是中俄东线天然气管道建设中段工程途经的供电企业要主动开展服务,精简办电手续、优化办电流程,从简从快办理,全力做好供电保障工作,确保重点工程实施进度。
三是规范市场行为,保证配套工程质量。各级供电企业要进一步规范重点工程配套电力工程建设的市场行为,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尊重用户的自主选择权,保障用户的知情权,坚决杜绝重点工程办电“三指定”及供电方案不合理、竣工验收不规范、借用冒用资质施工、关联单位违规收费等不规范行为。由供电企业实施的有关配套工程,应严格规范工程招投标管理,规范工程竣工验收,保证配套电力工程质量。
四是提高供电质量,保障工程用电需求。各级供电企业要进一步加强低电压和频繁停电治理工作,不断提高供电质量,坚决保障重点工程用电需求。对可能影响重点工程供电质量的老旧线路和设备要及时运行维护或更新改造,避免出现因供电质量影响重点工程实施进度。
下一步,东北能源监管局将结合今年开展的综合监管工作,对重点工程电力服务情况进行重点监管,发现供电企业在办电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严肃处理,确保各级供电企业从办电、用电、供电方面全方位为重点工程提供优质电力服务和供电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