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我单位现将“怀化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怀化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项目选址:芷江县水宽乡庆湾村
建设内容:本项目建设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1200t,配置2台处理能力为600t/d的机械炉排炉,焚烧余热通过2台中温次高压余热锅炉和1台24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发电。
本项目焚烧烟气处理系统采用“SNCR脱硝+半干法脱酸+干粉喷射+活性炭吸附+袋式除尘器”的净化工艺,焚烧炉尾气经处理后在满足《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的前提下排放。NH3、H2S、臭气浓度可达《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44-93)中的二级标准。在垃圾卸料、垃圾贮存过程中散发出的臭气,通过采用密封混凝土结构,并保持微负压状态,防止臭气外泄,渗滤液处理站的调节池、沉淀池、污泥浓缩池也采用加盖密封的措施,将臭气引入焚烧炉做燃烧空气。
本项目新建一套500t/d的渗滤液处理系统,采用“预处理+中温厌氧+MBR生化处理系统+NF纳滤+RO反渗透”处理工艺,出水水质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表1敞开式循环冷却水水质标准后,作为焚烧厂冷却塔的补充用水。本项目产生的炉渣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可填埋处置或运至建材厂制成建筑材料,飞灰在厂内经螯合稳定化处理,在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后运输至指定的区域填埋。
项目总投资为66058万元。
二、建设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怀化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曾凡
电 话:18974579922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湖南葆华环保有限公司
联系人:齐兆树 联系电话:0731-85238027
电子邮箱:372578831 @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本项目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任何单位或个人可通过信件、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以及反馈对的意见和建议,并请留下联系方式,以便及时反馈公众意见采纳与否的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公示时间:2020年8月20日至9月2日。
特此公告!
怀化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20年8月20日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怀化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项目选址:芷江县水宽乡庆湾村
建设内容:本项目建设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1200t,配置2台处理能力为600t/d的机械炉排炉,焚烧余热通过2台中温次高压余热锅炉和1台24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发电。
本项目焚烧烟气处理系统采用“SNCR脱硝+半干法脱酸+干粉喷射+活性炭吸附+袋式除尘器”的净化工艺,焚烧炉尾气经处理后在满足《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的前提下排放。NH3、H2S、臭气浓度可达《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44-93)中的二级标准。在垃圾卸料、垃圾贮存过程中散发出的臭气,通过采用密封混凝土结构,并保持微负压状态,防止臭气外泄,渗滤液处理站的调节池、沉淀池、污泥浓缩池也采用加盖密封的措施,将臭气引入焚烧炉做燃烧空气。
本项目新建一套500t/d的渗滤液处理系统,采用“预处理+中温厌氧+MBR生化处理系统+NF纳滤+RO反渗透”处理工艺,出水水质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表1敞开式循环冷却水水质标准后,作为焚烧厂冷却塔的补充用水。本项目产生的炉渣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可填埋处置或运至建材厂制成建筑材料,飞灰在厂内经螯合稳定化处理,在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后运输至指定的区域填埋。
项目总投资为66058万元。
二、建设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怀化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曾凡
电 话:18974579922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湖南葆华环保有限公司
联系人:齐兆树 联系电话:0731-85238027
电子邮箱:372578831 @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本项目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任何单位或个人可通过信件、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以及反馈对的意见和建议,并请留下联系方式,以便及时反馈公众意见采纳与否的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公示时间:2020年8月20日至9月2日。
特此公告!
怀化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20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