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深能北方能源控股有限公司的委托,为深能酒泉肃州区东洞滩31.5兆瓦平价上网光伏发电项目光伏厂区施工(招标编号:0310-ZBZX-建工-20200148)进行国内公开招标。为此,招标代理人邀请合格投标人就本工程招标提交密封投标。
1.项目概况
1.1招标人简介:深能北方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为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北京设立的全资有限责任公司,2008年11月25日于北京注册成立。公司主要从事新能源及常规能源项目的投资开发,目前在东北、华北、西北等区域投产了多个能源项目。
1.2项目名称:深能酒泉肃州区东洞滩31.5兆瓦平价上网光伏发电项目。
1.3项目厂址: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东洞滩。
1.4建设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9月15日,竣工日期2020年11月30日之前。
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深能酒泉肃州区东洞滩31.5兆瓦平价上网光伏发电项目光伏厂区施工(支架基础、光伏组件安装、支架安装),包括但不限于场地平整、光伏组件支架基础施工;光伏组件、支架的卸车、保管、安装等相关工作;光伏组件正负极间接线及固定、接地线安装等施工图中的所有工作,具体请详见工程量清单。(组件设备、支架由招标人提供)
注:(1)本项目共划分两个标段,在招标文件各项条款中,除非明确说明所针对的标段,否则,是对两个标段的共同要求。
(2)投标人可以参加任意标段的投标,同时参加两个标段,应以标段为单位,分别制作投标文件,否则一切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两个标段投标人最多只能取得其中一个标段的中标资格。按开评标顺序,已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不参与后续标段的评标。
(4)两个标段的开评标先后顺序为:第一标段、第二标段。
(5)如施工单位不能满足工程进度,招标人有权利根据施工单位施工进度,调整施工单位工程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集团(或总公司)性质的投标人必须明确是集团(或总公司)自身作为投标人,还是集团(或总公司)的下属子公司作为投标人,如投标人相互间有直接控股关系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法人提交投标文件的,提交的投标文件将会被否决。(证明文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2 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证书》二级或以上资质;
(证明文件:提供有效期内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3.3 投标人应通过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明文件:提供证书复印件)
3.4 投标人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明文件:提供证书复印件)
3.5 投标人具有单个50MW或以上光伏项目支架基础施工业绩;(证明文件: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及竣工验收证书复印件)
3.6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所承担的工程在近三年内不曾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证明文件:提供《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内容包含上述内容,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信息查询结果截图的复印件)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0年8月27日至2020年9月7日止,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
4.2招标文件售价:按标段收取费用(请投标人按标段分开支付标书费用),每个标段人民币¥500元(人民币伍佰元整),售后不退。
备注: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招标文件,须先进行供应商登记注册并办理备案,如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联系人: 张涛
电 话: 13261169391(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