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ZZ02665FW0018018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汤原县富农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光伏电站工程代维服务项目已由相关文件批准,招标人为汤原县富农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到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工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汤原县富农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光伏电站工程代维服务项目
2.2 项目地点:分布在汤原县38个村屯
2.3 招标范围:负责分布于汤原县38个村屯的58座300KW光伏扶贫电站的代维运营维护工作
2.4 服务周期:18年
2.5 投资规模:115万元/年,项目总投资限价2070万元
2.6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及技术规范规定质量验收标准
2.8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国家电力监察委员会(或国家能源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及以上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电气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投标期间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
3.3信誉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2)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均无行贿犯罪行为,如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6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7企业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拟派建造师)本人。投标项目负责人本人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标投标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投标登记、答疑会(如有)、任一阶段的开标会、资格审查等。投标企业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投标项目负责人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9月04日至2020年09月10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持单位介绍信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3获取招标文件时要求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到场并携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书、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截图以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其它证明文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鲜章)一套。;
注:已取得“三证一码”营业执照的企业,不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税务登记证;以上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携带不齐全不予受理。
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5.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20年09月24日14时00分;
备注: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招标文件,须先进行供应商登记注册并办理备案,如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联系人: 张涛
电 话: 13261169391(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