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涞水县建晟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涞水县80MW竞价光伏项目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政务备字【2020】12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涞水县建晟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涞水县建晟光伏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涞水县建晟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涞水县80MW竞价光伏项目场站工程EPC总承包。
2.1.2建设地点:项目拟建设地点为涞水县金家洼、虎过庄村北侧山地,周边邻近西安庄、官沟等村;场址东南侧距离涞水县城约 22km(直线距离)。
2.1.3建设规模:建设容量80MW。
2.2招标范围:
本工程所需勘察设计、设备材料的采购及施工。主要工作范围包括:光伏电站及升压站(不含升压站二次部分,详见下段描述)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竣工图、竣工结算等;逆变器、支架、电缆、箱变、集电线路、升压站等设备及材料的采购、运输、装卸、储存、到货验收;建筑工程、施工安装、调试试验、试运行至正常发电;购置建安一切险。光伏组件的采购、运输由发包人负责。升压站送出线路及对侧间隔的相关建设和并网协调工作由发包人负责。承包人配合发包人完成外送线路送电、调试等工作。本工程升压站部分与送出工程分界:以升压站内110kV出线构架为界,本工程建设范围为分界点以内(含分界点)的升压站建设工作,包含升压站场地平整、设备基础、电气一次舱体、构支架杆及设备的采购和安装、一二次舱体之间线缆敷设等工作,光缆及引线引接至110kV出线上及引接所需的所有材料及相关附件包括在本工程中。升压站二次部分不在本招标范围内,升压站二次部分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保护、调度自动化、通信、舱体附属设备、一次调频设备、等保测评、风险评估、主机加固、定值计算的设计、采购、施工,以及升压站的二次舱内屏柜的二次接线、变电站一二次调试、二次舱体内光缆熔接及110kV送出通信光缆。水土保持工程费用和环境保护工程费用不在承包人范围。
2.3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计划工期:2020年12月20日前调试完成并全容量具备并网条件。
2.5质量标准:合格(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强制性、行业性等相关规范和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若是施工单位则须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且无负责的在建工程(提供无负责在建工程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4)投标人须提供:2017年1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具有2个及以上50MW光伏项目总承包业绩,且光伏项目累计业绩容量不少于200MW并附项目业绩合同;
(5)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信用报告及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6)投标人在2017年1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没有出现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而引起投诉并被处罚的情况,提供政府主管部门授权的相关官方网站出具的查询结果(复印件加盖公章);
(7)具有投资控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违规投标处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09-10 09:00至2020-09-16 17:00(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 200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 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备注: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招标文件,须先进行供应商登记注册并办理备案,如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联系人: 张涛
电 话: 13261169391(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