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粤水电阿瓦提县三期20兆瓦光伏并网发电项目、粤水电巴楚县20兆瓦光伏并网发电项目、粤水电莎车县20兆瓦光伏并网发电项目、粤水电疏附县20兆瓦光伏并网发电项目EPC总承包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0月05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FCGHY-20200098
项目名称:粤水电阿瓦提县三期20兆瓦光伏并网发电项目、粤水电巴楚县20兆瓦光伏并网发电项目、粤水电莎车县20兆瓦光伏并网发电项目、粤水电疏附县20兆瓦光伏并网发电项目EPC总承包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工程概况
项目一:粤水电阿瓦提县三期 20 兆瓦并网发电项目工程建设地点位于英艾日克乡,地势平坦,通视条件一般。场区中心点地理位置坐标 40°30′N,80°7′E。场址地貌单元属第四纪山前冲洪积平原,现为荒漠景观,场地内植被少量发育,多为低矮耐旱植被。地形平坦开阔,整个场地内少量发育季节性冲沟,场地海拔高度约 1050m。本期规划用地约合 475 亩。
项目二:粤水电巴楚县20兆瓦光伏并网发电项目位于喀什地区巴楚县三岔镇,217 国道东侧,地势平坦开阔场址交通运输较便利,场址北侧距 G3012 高速约 5km。
项目三:粤水电莎车县20兆瓦光伏并网发电项目场址位于喀什地区莎车县比纳木村附近,场址地理坐标位于东经76.50°,北纬38.27°交汇处,地面海拔高程约为1256~1265m,坡度约为1%左右,用地范围不规则长四边形布置,现状为未利用地,占地面积约为554亩,场址交通运输较便利,场址南侧紧邻G315国道。
项目四:粤水电疏附县20兆瓦光伏并网发电项目场址位于喀什地区疏附县萨依巴格乡境内,场址地理坐标位于东经75.40°,北纬39.21°处,海拔高度1289.4m。项目场址地势较为平坦,用地范围规则四边形布置,现状为未利用地,占地面积约为550亩,场址交通运输较便利,场址南侧距G314国道约5.2km。
招标范围:
粤水电阿瓦提县三期2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粤水电巴楚县2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粤水电莎车县2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粤水电疏附县2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合计4个项目的勘察、施工图设计、竣工图设计等设计工作;所有设备及材料的采购(包括但不限于:光伏组件、支架、逆变器、箱变、电缆等光伏电站所需的全部设备,以及所有一次设备、二次设备、通讯设备等)、监造、催交、运输、卸货、仓储保管等;整个项目的土建施工、建筑装饰、场区绿化、机电安装、进场道路、场内道路、供水工程、外送线路(若有)、办公和生活设施、生活用水、临时用水及临建搭设(粤水电疏附县2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包含对侧分摊和外送线路分摊);从开工到竣工验收所有手续办理、专题报告办理;办理各种检测、试验、调试、校验、联调、试运行、整体工程的验收(防雷接地检测、消防工程、保护定值计算及配合验收等)、性能试验、【72】小时试运行的技术支持、质保期服务、保险、配合接入电网所有手续的办理工作、售后服务、人员培训、消缺、电科院的检测费及评审费等;项目建设用地费(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征用费、土地使用税、草原费等);即光伏电场、电站一揽子工程的全过程工作。并达到合同规定的工期要求和标准,在满足合同其它责任和义务的同时符合相关达标验收的要求。
承包人应自行解决施工期间所有临建设施场所的选址工作,包括材料堆放加工场地、混凝土搅拌站(若自建)等零时占地,并自行办理临建所需办理的各项手续,风险自担;承包方不能以此作为影响整体施工进度的理由。承包商必须配备专职协调人员与相关政府、部门进行工作沟通协调,办理相关手续费及费用补偿,处理施工过程中遇到的阻工问题。以上所产生的费用均包含在工程报价内。
粤水电阿瓦提县三期2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粤水电巴楚县2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粤水电莎车县2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粤水电疏附县2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合计4个项目的临建搭设、场平等已发生的临时性工程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若上述项目粤水电股东大会审批未通过,则终止招标工作,投标单位产生的一切费用自行承担。
工程规模:共计四个项目,每个项目总装机容量均为20MW。
工程质量标准:质量合格, 达到国家现行质量验收规范的标准。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要求:以上项目2020年10月06日至2020年12月20日(2020年12月20日前具备并网条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00万元人民币。3.2 投标人须具备电力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及以上资质,且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3.3 投标人须具有近3年,指2017年01月01日起至今,具有3个及以上光伏项目EPC总承包业绩(单个光伏项目装机容量不小于20MW,总装机容量不小于100MW),以带发包人签章的业绩证明文件为准。3.4 项目经理应为本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完成过至少1个总装机容量50MW及以上光伏电站项目,以带发包人签章的业绩证明文件为准。3.5 投标人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3.6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2017年至今所履行的合同没有受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处罚;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和诉讼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状况,没有被司法机关列为失信被执行人。3.7 近三年(2017-2019)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投标工程,应具有独立审计机构审计过的最近三年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亏损处于破产状况;。3.8 外省企业须提供进疆登记许可证。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10 投标人需在每个项目设立独立的项目机构,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9月15日 至 2020年09月21日,每天上午10:30至14:00,下午16:0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现场领取,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审查方式,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2份,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售价:¥2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开标时间:2020年10月05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备注: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招标文件,须先进行供应商登记注册并办理备案,如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联系人: 张涛
电 话: 13261169391(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