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BRQ-20200903)
1. 招标条件
平乡县昶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平乡寻召45MW复合光伏发电项目已由国家能源局审批通过,并列入河北省2020年竞价光伏发电项目名单。项目业主为 平乡县昶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平乡县昶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批复交流侧容量45MW光伏发电工程,按照容配比1:1.14进行投标、设计、报价。本项目拟采用以下方案:
1) 组件采用单晶单面440W及以上;
2) 本项目为农光互补复合型项目,支架形式全部采用固定支架,组件最低沿高于地面2.5米,桩基列间大于4米,行间距大于6.5米;
3) 逆变器采用集中式箱逆变一体机,详见技术规范书;
4) 光伏直流电缆采用铜芯;
5) 动力电缆采用铝芯(铝合金);
6) 升压站内110kV配电装置采用常规性设计,满足当地电网要求。
2.2招标范围:光伏场区全部工程(包括升压站、进场道路)、110kV送出工程。包含但不限于,本工程项目所有合法合规性手续办理、项目勘察、设计、设备材料采购、施工、调试、竣工验收一体化总承包。项目征地、租地、林业(含林地补偿、植被恢复等费用)、地表附着物拆迁补偿、水土保持、环境保护、施工协调、并网手续办理、技术培训、工程质保服务等包含在总承包范围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a)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b)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c)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投标人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d) 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2)专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营业执照必须具有总承包业务经营范围。在满足上述资格条件的基础上:
(a)投标人应具有以下资质之一: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b)投标人注册资本不少于5000万元;
(c)本工程拟任项目经理需取得建设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资格证书和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d)投标人应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并在有效期内。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不适用。
报名需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及满足招标公告中通用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资料查看原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9月14日至2020年09月18日(公休、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备注: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招标文件,须先进行供应商登记注册并办理备案,如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联系人: 张涛
电 话: 13261169391(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