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编号: ZBA182009013)
项目所在地区:河北省,沧州市,海兴县
一、招标条件
本北京京能清洁能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海兴110Mwp光伏电站外委运行服务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第,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北京京能清洁能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海兴光伏电站于2018年5月28日注册成立。电站位于河北省沧州市海兴县小山乡与赵毛陶镇境内,距海兴县城约11公里。总装机容量为110Mw,项目于2019年9月25日开工建设, 2019年7月10日全容量并网发电。工程占地约3300亩,由110千伏升压站、40个光伏发电单元、"5条35千伏集电线路、1条110千伏送出线路、1条10kV农网线路及场内检修道路、给水、污水等室外配套工程组成。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海兴110MMp光伏电站外委运行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海兴110MWp光伏电站外委运行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和法规,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
②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电站的运行维护或行业内技术服务或技术咨询或专业承包等范畴(以上四种,涵盖其一即可)。
(2)财务要求: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应具有3个光伏项目运维业绩。
(4)信誉要求: \
(5)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标段投标。
②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09月15日16时00分到2020年09月21日17时00分购买招标文件。
备注: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招标文件,须先进行供应商登记注册并办理备案,如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联系人: 张涛
电 话: 13261169391(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