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强调,新核电项目吸引民间融资的机遇越来越多,Rosatom还计划将相关经验应用于风能项目。
融资是Rosatom新核电项目面临的主要问题之一。 十年前,Rosatom在新项目中主要采用工程、采购和建设合同模式,以及“基本监管框架服务”。但如今该公司“综合方案”将建造-拥有-运行模式(简称“BOO模式”)也作为选项之一。
Rybrov指出,核电建设项目通常会受到政府保护,仅在少数情况下会有私人投资商参与此类项目。但目前这一形势正在发生改变,Rosatom在新项目中或采用由私人投资商直接出资或共同出资的方式。
Rybrov认为,多数核电及其他发电项目都可采用全额项目融资模式,但这需要贷款额度达到总投资额的70%甚至更高。融资周期长是潜在投资商参与新核电项目需克服的首个重大挑战。
Rybrov表示,Rosatom采用政府担保、签署购电协议、差价合约等方式来保障项目安全。 投资商希望新核电项目能够按照时间表如期推进,且不会出现重大成本超支。纵观全球,鲜有核电项目未发生超期和超支的情况。
与其他大型基础设施项目不同的是,核电厂资产,如厂房、设备等,无法作为担保资产用于贷款,投资商不愿或无法拥有此类资产作为抵押。
投资商在新核电项目中面临的另一个挑战是部分银行拒绝与核工业合作。 为克服这一难题,Rosatom将在技术设计和运行计划已完成,并获得东道国签发许可证且建立项目供应链后,才会与投资商就项目情况进行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