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电近日,山西省能源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山西国资运营公司联合印发《战略性新兴产业电价机制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16日,在山西省政府新闻办举办的发布会上,山西省能源局副局长侯秉让介绍,《实施方案》的目标是,通过创新电力交易机制,对用电电压等级110千伏及以上的14个战略性新兴产业用户,实现终端电价0.3元/千瓦时的目标。
近年来,山西省发电装机快速增长,截至今年9月底已经达到9575万千瓦,其中火电装机6706万千瓦,占比70%,但由于这两年省内外用电市场增速放缓,电力供应冗余较大,很多火电企业面临有电不能发的尴尬境地。
随着该省电力体制改革不断推进,电力市场发展日趋成熟,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成为培育和拓展省内用电需求、促进电力行业健康发展的必要途径。侯秉让介绍,《实施方案》提出的总体目标是,坚持市场方向、政府引导、统筹有序的原则,通过创新电力交易机制,对用电电压等级110千伏及以上的14个战略性新兴产业用户,实现终端电价0.3元/千瓦时的目标。
“山西省确定的14个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是山西实现转型发展的强大引擎,必须集中优势资源,集聚各方力量,优先推动发展。”侯秉让指出,围绕这一目标,方案内容主要有三个方面的政策措施,一是通过配套措施支持发电企业挖掘成本优势;二是制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备案管理办法;三是遴选售电公司为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提供优质售电服务。
山西省工信厅副厅长张占祥介绍,14个战略性新兴产业包括半导体、大数据融合创新、信息技术应用创新、光电、光伏、碳基新材料、生物基新材料、特种金属材料、先进轨道交通装备制造、煤机智能制造、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现代生物医药和大健康、通用航空、节能环保。
针对以上战略性新兴产业,山西省工信厅研究制定了《关于做好参与战略性新兴产业电力市场化交易用电企业备案(试行)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申报备案的原则、条件、程序、要求等内容,目前正在组织各市申报备案。
侯秉让表示,《实施方案》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电价机制做出顶层设计,可以充分发挥山西省煤电资源优势,形成有比较优势的电价“洼地”,打造集聚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高地”,能够实现传统电力产业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良性互动、共赢发展,从而为山西省实现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近年来,山西省发电装机快速增长,截至今年9月底已经达到9575万千瓦,其中火电装机6706万千瓦,占比70%,但由于这两年省内外用电市场增速放缓,电力供应冗余较大,很多火电企业面临有电不能发的尴尬境地。
随着该省电力体制改革不断推进,电力市场发展日趋成熟,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成为培育和拓展省内用电需求、促进电力行业健康发展的必要途径。侯秉让介绍,《实施方案》提出的总体目标是,坚持市场方向、政府引导、统筹有序的原则,通过创新电力交易机制,对用电电压等级110千伏及以上的14个战略性新兴产业用户,实现终端电价0.3元/千瓦时的目标。
“山西省确定的14个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是山西实现转型发展的强大引擎,必须集中优势资源,集聚各方力量,优先推动发展。”侯秉让指出,围绕这一目标,方案内容主要有三个方面的政策措施,一是通过配套措施支持发电企业挖掘成本优势;二是制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备案管理办法;三是遴选售电公司为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提供优质售电服务。
山西省工信厅副厅长张占祥介绍,14个战略性新兴产业包括半导体、大数据融合创新、信息技术应用创新、光电、光伏、碳基新材料、生物基新材料、特种金属材料、先进轨道交通装备制造、煤机智能制造、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现代生物医药和大健康、通用航空、节能环保。
针对以上战略性新兴产业,山西省工信厅研究制定了《关于做好参与战略性新兴产业电力市场化交易用电企业备案(试行)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申报备案的原则、条件、程序、要求等内容,目前正在组织各市申报备案。
侯秉让表示,《实施方案》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电价机制做出顶层设计,可以充分发挥山西省煤电资源优势,形成有比较优势的电价“洼地”,打造集聚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高地”,能够实现传统电力产业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良性互动、共赢发展,从而为山西省实现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