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提出,加大选煤厂技术改造力度。鼓励和支持企业采用我国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介选煤、跳汰选煤、浮选、粗煤泥分选及干法选煤等技术工艺,采用技术先进、性能可靠、经济适用、节能环保的洗选工艺设备。实施老旧选煤厂技术更新改造。同时,通过采用大型高效设备,简化工艺流程;采用自动化控制和信息化管理等手段,提高选煤厂自动化水平。
通知强调,加快选煤厂智能化建设。有条件的大型煤矿企业要积极推广智能化洗选加工系统,实现智能化分选,提高分选精度及系统运行效率。提倡推广智能干选技术、粗煤泥分选工艺、产品降水、精煤均质等先进技术及设备,提高分选效率及装备水平,降低职工劳动强度。
通知指出,提高新建选煤厂建设标准。大中型煤矿建设要与选煤厂建设统一规划、配套建设、同步投产。新建煤矿必须同步建设配套煤炭洗选设施,积极采用国内外先进技术、先进设计理念、先进选煤方法、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积极推进大型现代化选煤厂建设,提高运行管理水平。
山东省要求,持续加强组织领导和责任考核,确保按时完成煤炭洗选加工目标任务;依靠科技创新,推动选煤厂的现代化升级改造;鼓励重点企业牵头建设产业(技术)创新联盟,联合实施产业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强化监督管理,建立全省煤炭洗选加工工作月调度制度;加强人才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