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财政部门坚持用政府收入的“减法”,换取企业效益的“加法”、市场活力的“乘法”。近5年来,重点围绕降低制造业和小微企业税收负担,实施了一系列减税政策。“营改增”全部推开,深化增值税改革,简并税率档次,降低增值税税率,实施留抵退税政策。扶持小微企业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政策不断扩围,支持研发创新的税收优惠政策不断完善。提高个人所得税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实施专项附加扣除,减轻工薪阶层税负。降低关税总水平,支持扩大对外开放。加大普遍性降费力度,持续清理规范涉企收费。
“十三五”以来,积极财政政策坚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线不动摇,在“巩固、增强、提升、畅通”上下功夫。落实企业改制重组、去产能调结构等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推进企业优胜劣汰。增强微观主体活力,持续增加基础研究投入,加强对公共科技活动支持,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解决原始创新能力不足问题。提升产业链水平,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引导资本、资源向战略关键领域聚焦。
畅通国民经济循环,综合运用税收优惠等方式,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的支持。用好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缓解小微企业、“三农”主体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保持必要财政支出规模,支持扩大国内需求。2016年至2019年,全国财政赤字规模从2.18万亿元增加到2.76万亿元,今年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冲击,进一步提高到3.76万亿元。通过统筹财政收入、赤字、调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财政支出从2013年的14万亿元增加到2019年的23.9万亿元,年均增长9.6%。
为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财政部门坚持有保有压,优化支出结构,聚焦增强对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支撑能力,着力促消费、稳投资,释放内需潜力。不断增加中央基建投资规模,优化投资方向和结构,集中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重大基础设施等方面。为支持地方稳投资、补短板,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挥对拉动投资的杠杆作用。
强化政策保障和资金支持,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针对突出问题,精准攻坚,集中力量打好重点战役。坚持疏堵并举,不断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积极稳妥化解存量隐性债务。截至2019年末,地方政府债务余额21.31万亿元,地方政府债务率为82.9%,低于国际通行的100%至120%警戒线,风险总体可控。
坚持现行扶贫标准,完善资金和政策体系,全力以赴支持打赢脱贫攻坚战。持续增加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规模,主要用于支持贫困地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改善扶贫对象基本生产生活条件等。
“十三五”以来,在财政收支平衡压力较大的情况下,确保基本民生投入只增不减,同时,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突出保基本、兜底线,推动完善相关领域支出政策和机制设计,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统计显示,2016年至2019年,与民生相关的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城乡社区、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住房保障、节能环保、文化体育与传媒等重点支出合计从9.6万亿元增加到12.4万亿元,占总支出比重从51.1%提高到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