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政府消息,2018年,江西省化解煤炭过剩产能目标任务为关闭煤矿50处、退出产能257万吨/年。
其中,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关闭煤矿1处,产能39万吨/年;九江市关闭煤矿2处,产能8万吨/年;景德镇市关闭煤矿1处,产能6万吨/年;萍乡市关闭煤矿6处,产能24万吨/年;新余市关闭煤矿2处,产能8万吨/年;赣州市关闭煤矿4处,产能19万吨/年;宜春市关闭煤矿4处,产能20万吨/年;上饶市关闭煤矿22处,产能90万吨/年;吉安市关闭煤矿8处,产能43万吨/年。
江西省安监局之前公布的消息称,自2016年以来,江西省已累计淘汰煤矿295处,占2016年初全省煤矿数量的59%。截止2018年2月底,江西省煤矿数量下降至196处。
不过,江西省现有的205处煤矿,其中产能9万吨及以下的小煤矿192处,占93%,普遍存在地质条件复杂、灾害严重、专业技术人员不足等问题。
江西省安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国家淘汰落后煤炭产能的政策要求,这些煤矿原则上都须于今年内关闭淘汰。”江西省对煤炭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作出安排部署,到2020年后保留60处左右,大部分煤矿都面临退出关闭,这是大势所趋,由此带来的安全投入减少、安全管理滑坡等问题尤为突出,事故风险加大,监管监察难度增加,给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带来了巨大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