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昌江核电站,位于海南省昌江县海尾镇塘兴村,可容纳建设4台大型核电机组,总投资近190亿元人民币,由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和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共同出资建设。该核电工程项目将建设两台核电机组,其中1号机组计划于2014年底并网发电。海南昌江核电站于2010年4月25日开工建设,这是海南历史上投资最大、技术先进、工艺环保的能源建设项目。
1. 招标条件
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招标项目海南昌江核电厂3、4号机组,招标人为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项目投资方的注册资本金和国内政策性银行(或)商业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 已确定。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核岛风机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编号: HN820WXR458C11506BD/PYGS-20HDGC020492
2.1 厂址
海南昌江核电厂厂址位于海南省昌江县海尾镇塘兴村,濒临北部湾。地理坐标为东经108°53′20″~108°54′23″、北纬19°27′5″~19°28′2″。厂址东北距海头镇约4.5公里,西南距海尾镇约9.5公里,东侧和东北分别与双塘村和南罗村相望,距离分别为2.5公里、4.3公里;东距儋州市约70公里,东南距昌江县城约30公里,西南距东方市约51公里;东北距海口市约160公里,东南距三亚市约150公里。
2.2设备名称:核岛风机
设备数量:共286台风机:《CP04G5001风机技术规格书》共计风机282台,包含核安全级抗震要求的风机74台,非核级抗震要求的风机56台以及非核级非抗震要求的风机152台。《CP04G5002CAM风机技术规格书》中风机共计4台。
关于设备的技术规格要求:
功能等级:最高F-SC1级;规范等级:NA;
屏障等级: B-SC3;抗震等级:最高IA,洁净等级:最高B。质保等级:最高QA2。
交货时间:3号机组143台设备:2022.10.30,4号机组143台设备:2023.8.30。
交货地点:DDP海南昌江核电厂3、4号机组项目现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货物供货及相关服务。
3.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3.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设计和制造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3.3.1必须是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的实体。
3.3.2具备核电站所投标设备的设计、技术转让、制造和工程实施、质量保证、组织和管理方面的能力。
3.3.3需具有风机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许可证、设计许可证。
3.3.4投标人应已实施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保证体系。投标人应根据其所承担的工程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同时承担合同所规定义务和法律责任。招标人将通过检查、监督和监察的方式对投标人制定的质量保证体系的实施和有效性进行检验。
3.3.5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
3.3.5投标人投标的产品中如有进口的产品和服务,必须获得出口许可证书和/或输出国政府主管当局颁发或批准的出口许可文件,或者不需出口许可和/或出口文件的声明。如果在投标时未能取得出口许可,投标人应提交其能够从有关政府当局取得许可文件的承诺。
3.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贸易公司或代理公司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发售时间:2020年10月30日17:00— 2020年11月05日17:00(北京时间)。
4.1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请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在线注册,交纳标书款及投标保密承诺函的签署盖章(格式见主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点击报名前需上传标书款汇款回执单、营业执照扫描件、投标保密承诺函(以上文件需连续扫描为一个PDF文件后上传),报名文件经招标人审核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招标代理机构收款银行名称:工行上海市桂林路支行
开户单位: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 账号:1001294819200016594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购标款(投标人名称)(可简写)
注:原则上标书款只接受公司账户汇款,如以个人账户名义汇款,我司只能开具个人名字抬头的标书款发票。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2月15日9时00分,地点为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区第五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对于其他媒介发布的本次招标项目的公告,招标人对其准确性不承担任何责任。
7.其他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委托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独家负责 海南昌江核电厂3、4号机组核岛风机 设备的国内公开招标工作。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8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区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010-63312368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