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受疫情影响,加之入冬以来部分地区出现雨雪冰冻等自然灾害,抢工期现象严重,人身伤亡事故多发,系统运行压力增大。为有效防范各类人身、设备事故,保障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热力)可靠供应,现就进一步做好电力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电力建设工程,特别是风电建设工程各参建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正确处理安全与发展的关系,充分尊重工程建设周期的科学规律,坚持时间服从安全和质量的原则,科学确定工程建设时间节点,严防由于抢工期、超能力作业引发的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隐患。
二、各电力企业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按照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规定,制定并严格执行各项人身、设备事故防范措施,严防事故发生。
三、各电力建设工程参建单位要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控,尤其要加强对高支模、深基坑、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危大工程及危险作业的现场管控和旁站监护,杜绝冒险作业、野蛮作业和违章作业。同时,各参建单位要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加强工程质量管控工作,主动接受质监机构质量监督,确保工程质量。
四、各电力企业要加强设备检修维护,减少设备非计划停运;发电企业要提前做好燃料采购和储存工作,保障电力(热力)可靠供应,确保人民群众平安过冬。
五、各电力企业和电力建设工程参建单位要进一步完善细化应急组织体系和应急联动机制,及时修订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强化应急值班值守工作,有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并严格执行事故(事件)信息报送规定。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20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