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GSQ2020-XM13)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
一、招标条件
本江苏苏邦纺织(集团)有限公司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一期(2.51328MWp)EPC 总承包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珠海综合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本工程拟建设2.51328MWp 容量(最终以实际建设容量为准)的10kV 并网型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包括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及相应的配套上网设施、运维设施。本项目全部利用建筑物屋顶,完全不占用土地。光伏发电系统采用晶体硅太阳能电池作为光电转换装置,系统没有储能装置,利用逆变器将直流电转换成交流电后,通过10kV 接入厂区配电系统,多余电量输送到电网(最终接入系统方案以当地供电局及珠海综合能源有限公司确认方案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江苏苏邦纺织(集团)有限公司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一期(2.51328MWp)EPC 总承包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具备在其合法的营业范围内履行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均无效。(投标人出具承诺函)
2)投标人必须在光伏工程、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等方面具有EPC总承包或系统集成业绩或光伏项目设计的实施经验和能力;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已完成3个及以上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或系统集成业绩或设计业绩,且总容量不低于20MWp;其中,已完成业绩是指2017年1月1日之后完成竣工验收的业绩,以竣工验收或投运证明等类似文件为判断依据。
3)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力,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出具承诺函)。
4)本次招标不允许以联合体方式投标。投标人必须具备下列设计或施工其中一项有效资质。允许投标人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分包。如果分包,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与分包商签订的书面分包协议原件。
a)电力行业工程设计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或以上,或
b)电力行业工程设计送电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或
c)电力行业工程设计变电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或
d)电力行业工程设计火力发电专业乙级或以上,或
e)电力行业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或
f)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
g)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或
h)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
5)分包商不得再分包或转让。分包商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力、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投标人出具承诺函)。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分包商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相关业绩证明材料等)。除非招标人同意,不得变更分包商,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负责。
6)投标人及其分包商在近3年内未发生任何违约行为或属自身或分包商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且不在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处罚期内;
7)未被政府行政管理机构、机关、法人、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等主体实施市场禁入的供应商;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资信档案无尚在时效期内的不良记录及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全国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及涉电力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对象黑名单。(投标人出具承诺函)。
8)投标人及其分包商所提供的业绩应是投标人的,而不是其母公司、合作方或技术支持方的;投标人至少应当提供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合同承包范围和大签页及投运证明(或用户证明,若设备已投运)。
9)投标人必须通过招标人组织的投标人安全资格审核,并打印审核结果在投标文件中提交。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 年11月27日10 时30分到2020 年12 月03 日 17 时00 分
1、招标文件的获取采用先报名再获取的方式。
招标公告日期:2020年11月27日起-2020年12月03日止;
投标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7日10:30起,2020年12月03日17:00止。
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有兴趣且符合本公告第三条资格要求者请按以下程序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手续:
(1)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报名所需的资料PDF扫描件+WORD文档发至邮箱,邮件主题:投标单位名称+联系电话+江苏苏邦公司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一期EPC总承包工程。同时将报名资料纸质原件寄给招标代理,收件联系方式见后面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2)报名须提交的资料:(PDF格式,扫描成一个文件)。
a)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一份);
b)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c)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有效资质及业绩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在报名截止时间后收到的报名,报名无效。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次招标仅从邮箱发出招标文件电子版,请投标申请人务必认清招标文件邮件来源,本次采购不收取招标文件费。
3、招标公告的解释权归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在必要时,招标代理机构可以分别要求投标人对其是否满足本公告第三条资格要求进行书面澄清(不论澄清结果如何均不会影响投标申请人的报名);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上传或递交投标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4、当满足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
备注: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招标文件,须先进行供应商登记注册并办理备案,如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联系人: 张涛
电 话: 13261169391(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