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在欧委会拟于本周四发布的海上能源战略中,在主要集中于开发海上风力发电基础上,将纳入潮汐能、波浪能等其他形式的海洋能源,以充分彰显开发海上可再生能源的雄心。草案强调,自2030年起,海洋能源有望为欧盟能源体系和工业做出重大贡献。相较于风能和太阳能,波浪能和潮汐能发电更加稳,可被视为“在欧盟脱碳和稳定电网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同时,欧盟领导层也指出,限于技术发展程度,潮汐能和波浪能必须充分降低成本,才可发挥其潜力。但这并不意味着欧委会对潮汐能和波浪能等海洋能源缺乏雄心。在上述战略草案中,欧盟提出的目标是到2030年海上风能的装机容量达到60吉瓦、其它海洋能源的装机容量达到1至3吉瓦,到2050年这两种形式能源的装机容量将分别提高至300吉瓦和60吉瓦。在不到30年内完成该目标,将推动行业规模产生巨变。从总体看,到2050年,欧盟海上可再生能源的发电能力将提高25倍,从而为实现气候中和目标做出重要贡献。这一变化也意味着欧盟需投入约7890亿欧元的巨额投资,而这将是“非常具有挑战性的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