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日,煤炭上下游企业签署中长期合同量7.4亿吨,预计2021年度全国煤炭交易会签约总量将超10亿吨。
煤炭产运需衔接更加协调
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党委书记、会长梁嘉琨指出,近年来,随着煤炭中长期合同制度逐步完善,煤炭产需衔接更加协调,市场配置资源的格局已初步形成。
李云卿介绍,“十三五”时期,煤炭中长期合同覆盖领域从电力行业扩大到了冶金、建材、化工等行业,供需双方合同量保持在20亿吨以上,全国履约率保持在90%以上。特别是今年,在疫情对煤炭供需造成较大冲击的情况下,煤炭中长期合同执行率仍在95%以上。
以煤炭主产地陕西省为例。2020年,该省共签订煤炭产运需三方中长期合同1.17亿吨,同比增长28.9%。陕西省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预计2021年陕西省网上煤炭中长期合同量将同比增长10%至20%。
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名誉会长王显政指出,目前来看,中长期合同制度对于市场稳定效果良好,供需双方都希望增加中长期合同数量,希望交易各方在维护好“基础价+浮动价”定价机制的基础上,针对市场价和长协价的价差问题找到更好的解决方案。
同时,中长期合同价格始终运行在合理区间,为上下游稳定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纪委书记、新闻发言人张宏透露,今年前11个月,动力煤中长期合同价格稳定在绿色区间,均价为541元/吨,比2019年全年下降14元/吨。
国家能源集团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前11个月,该集团煤炭年度中长期合同均价为543元/吨,比市场价低约20元/吨,比2019年中长期合同价低12元/吨,对稳定市场价格起到了积极作用。
“煤炭行业利润保持在合理区间,电力企业用煤成本总体上呈下降趋势,企业签订更多3年以上的中长期合同,这些是市场逐步成熟的表现。”李云卿表示。
李云卿指出,“十三五”时期,中长期合同制度由供需双方发展到了产运需三方,信用监管机制逐步建立。今年的风险监管合同已全部被纳入国家诚信履约保障平台,合同履约机制进一步完善。
完善中长期合同制度需多方协调
与会代表同时指出,目前煤炭中长期合同制度在提高履约率、完善定价机制等方面仍需进一步完善。
中煤集团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4月中长期合同价与市场价倒挂时,该集团长协用户合同月度兑现率低于50%,但该集团仍坚持央企担当,力争全年中长期合同兑现率在90%以上。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相关负责人表示,2016年下半年以来,火电企业持续大面积亏损,东北、西北、西南等地诸多电厂负债率超过100%,对煤炭价格的承受能力降低。
中国钢铁工业协会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国内主要大钢厂与山西焦煤集团、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等大型煤企的中长期合同兑现率仍维持在90%以上。但由于长协价格确定并无具体机制,如果长协价格长期与市场偏离,国内钢厂出于成本考虑,易对中长期合同兑现存在一定抵触情绪。另外,部分钢铁企业今年仍存在中长期合同量超过实际用量的“超订”情况。如果企业大规模“超订”,就会向市场传递出错误信号,可能扭曲供需关系。
李云卿指出,“十四五”时期要继续坚持并不断完善煤炭中长期合同制度。比如,要进一步完善陆路直达煤的定价机制,完善信用监管机制;提高履约率,将年度中长期合同分解到月,月度履约率不低于80%,季度和年度履约率不低于90%。
国家铁路集团货运部主任庄河指出,2020年,全国铁路煤炭运量预计完成17.9亿吨,基本达到上一年水平。2021年,国铁集团将进一步增加煤炭中长期合同运量,增加煤炭中长期合同、直达煤合同运量,增加浩吉、瓦日等主要运煤通道中长期合同运量等。同时,对因企业主观原因导致2020年中长期合同铁路运量兑现率低于50%的情况,国铁集团将根据违约程度减少合同运量。
国家能源局煤炭司司长鲁俊岭指出,当前,由于各种因素,冬季煤炭保供压力增大,希望供需双方积极签订中长期合同,稳定明年产煤、用煤预期,为稳定全年煤炭生产运营奠定基础。
与会专家表示,煤矿安全与煤炭经济运行息息相关,希望大型煤炭企业与煤炭用户加强信用建设,执行好中长期合同,共同促进煤炭经济平稳健康运行。岁末年初是煤矿事故易发期,近期部分地区煤价持续上涨,增加了部分小煤矿违法生产、超能力生产的冲动,事故防范任务十分艰巨,要持续推动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化重大灾害超前治理等措施,确保煤矿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