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能源的定义为区域供暖、区域供冷、区域供电以及解决区域能源需求的能源系统的综合集成。本文中的区域,是指各种园区,或是一个建筑群。区域能源涉及的供能形式有燃煤锅炉、燃煤热电联产、燃气热电联产、生物质能热电联产、冷热电三联供、热泵、光伏、风电、储能等。根据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的研究,预计到2050年现代化的区域能源体系将能贡献全球能源领域减排需求的60%,并减少一次能源消耗达50%。
以深入融合可再生能源与互联网信息技术为特征的能源互联网的提出,将是实现能源清洁低碳替代和高效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所在。尽管各方对能源互联网理念认知的侧重点不同,有的侧重多种能源耦合,有的侧重能源信息融合。其中多种能源耦合可以提高能源系统的综合效率以及可再生能源的消纳能力。
2 研究意义
本文讨论的区域能源互联网是利用多能耦合、智慧能源技术为多个建筑物提供冷、热、电供应的综合能源系统。区域能源互联网是区域能源发展到高品质阶段的形态,是多能耦合型能源互联网技术在区域能源的落地。
它的架构包括具有多能源耦合特点的物理层、具有开放互联和智能互动特点的信息层和具有以用户为中心价值创造特点的商业模式层。它的多能耦合特征体现为横向冷热电耦合、纵向源网荷储互动。它的价值作用是促进能源流、信息流、价值流互联融合,有利于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提高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
3 研究重点
3.1 区域能源互联网的发展现状
一是投资主体方面,区域能源互联网的投资开发主体增多,竞争加剧。除了城市供热企业,城市燃气集团、电网公司、发电集团、地方能源集团、节能环保公司等,依托传统业务积累的营销、投资、生产运营和全流程管理等能力进行业务延伸,也投资运营了一批区域能源互联网项目。
二是技术应用方面,区域能源互联网技术应用逐渐向基于天然气、地热能、太阳能、工业余热、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技术多能耦合的方向升级。
三是重点市场方面,生产型产业园区、办公型商务园区和仓储型物流园区等园区,和学校、政府机关办公楼、医院、数据中心、交通枢纽、商业综合体、上市公司工业企业等大用户是区域能源互联网的重点市场。
四是相关政策方面,近年来有关部委出台了一系列有利于区域能源互联网发展的指导意见、能源规划、示范项目政策、价格政策等。
3.2 区域能源互联网存在的关键问题
一是技术问题方面,国内高端装备制造技术不成熟。同时区域能源互联网所涉及的多能互补规划设计方法、综合能源智能化控制技术、高效储能技术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存在差距。
二是政策问题方面。在规划方面,虽然有关部委出台了一些有利于区域能源互联网发展的宏观规划和指导意见,但许多城市未将区域能源互联网理念纳入相关规划。
在价格与补贴政策上,在部分地区,政策条款大多是原则性的规定,具体价格政策与补贴政策不明确。
在管理法规上,缺乏全国性的供热管理办法。许多城市尤其是南方城市缺乏区域供热、供冷的管理法规,未明确政府、企业和用户的权利、责任和义务,缺乏服务质量标准、技术指标和监管办法等,不利于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三是运营问题方面,区域能源互联网项目的商业运营能力需要提升。有的项目以增加设备冗余满足未来尖峰时段用能需求,便会导致“大马拉小车”的情况发生,产生一次投入大、能耗高、投资成本难以回收等问题。
3.3 国外区域能源互联网政策经验
欧美日等国家立足于提升区域能源效率、促进可再生能源利用,在制定区域能源互联网公共政策方面进行了诸多尝试,可为中国借鉴。
一是重视能源规划作用。欧美国家重视制定区域能源互联网建设规划。在制定规划中,通过评估区域能源系统的系列指标情况,包括供热供冷需求、能源强度、资源禀赋、能源效率、温室气体排放、化石燃料消耗量和能源强度等,制定区域供热供冷网络、新能源多能供应网络等多种形态的区域能源互联网建设与规划。
二是重视跨部门协同规划。各国开展区域能源互联网建设的实践案例中,政府通过利用强制或鼓励性政策引导实现跨部门协同规划,协同公、私多方开展规划,为确保落地执行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三是提供补贴激励政策。在各国开展能源互联网建设的实践中,地方政府通过利用融资优惠政策、财政税收优惠政策、直接资金补贴政策等多种政策为区域能源互联网建设企业提供支持。
四是建立管理法规与能效标准。由于区域能源互联网建设需要在项目进展过程中实现跨部门协同规划、可再生能源或综合能源并网、能效优化等多元目标,管理法规是必要的、常见的政策措施。
五是开展示范项目。各大政府普遍选择利用示范项目来增强各地对区域能源互联网项目的运营能力和信心,并进一步增强政府及企业对项目建设的支持力度。
4 研究结论
将区域能源互联网理念纳入地方相关规划中,并且用规划指导新建项目审查政策、价格与补贴政策的制定;以管理法规为工具促进实现跨部门协同规划、可再生能源或综合能源并网、能效优化等;利用融资优惠政策、财政税收优惠政策、直接资金补贴政策等多种政策帮助区域能源互联网项目解决资金问题;示范项目不仅示范新技术,更要加强对相关的新政策、新标准的示范,以及加强对新商业模式、新组织管理模式的示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