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1日,国家电投江西公司与会昌县人民政府在当地举行会昌县光伏发电基地项目签约仪式。江西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陆成龙,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刘洪亮,会昌县委书记蔡小卫,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赖道德等县委县政府有关领导出席了签约仪式,会昌县委常委王双喜主持签约仪式。
签约仪式上,会昌县商务局与国家电投集团江西公司签订了《会昌县光伏发电基地项目投资合同》。刘洪亮代表江西公司感谢会昌县委县政府的充分信任和支持,并介绍了江西公司发展历程,以及国家能源的基本情况和发展趋势。他表示江西公司将充分发挥产业、资金、技术方面优势,有信心、更有能力通过合作把光伏发电基地项目建设好,运营好,实现共赢。
赖道德在致辞中对项目的正式签约表示热烈祝贺,他说投资光伏发电基地项目,不仅体现了江西公司的战略决策布局和长远发展眼光,更为会昌县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了强劲动力。在今后的合作中,会昌县将以最大的诚意、最好的政策、最优的服务,全力创设一个诚信、高效、舒心的投资环境,确保合作项目早落地、早见效,实现互利共赢。
据了解,会昌县光伏发电基地项目,由国家电投集团江西电力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总投资约50亿元,装机容量1000MW。该项目将充分利用我县山林荒坡等和工业园区等屋顶资源安装光伏组件,建立光伏发电站。计划分五年实施,2025年达产达标后,年发电预计达10亿千瓦时,实现年主营业务收入约5亿元、年纳税约1亿元。
期间,陆成龙一行还到会昌磊鑫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调研,座谈会上,陆成龙要求,一要尽快在2021年1月15日前向省发改委申报会昌光伏项目容量,进入规划项目库;二是尽快确定专门人员在会昌开展前期工作;三是尽快成立合资项目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