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核定昆柳龙直流工程
及配套交流工程临时输电价格的通知
发改价格〔2020〕1930号
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云南省发展改革委,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跨省跨区专项工程输电价格定价办法(试行)》(发改价格规〔2017〕2269号),经研究,现就核定昆柳龙送广东、广西专项工程临时输电价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昆柳龙直流工程送广东临时输电价格为7.61分(每千瓦时,含税,下同)、送广西临时输电价格为7.08分,云南省内配套交流工程临时输电价格为1.51分。
二、昆柳龙直流工程送广东线损率4.8%,送广西线损率3.5%,云南省内配套工程不计线损。
三、昆柳龙专项工程运行具备成本监审条件后,在成本监审基础上核定正式输电价格,并按正式输电价格对执行临时输电价格的电量进行清算。
四、本通知自2020年12月23日起执行。专项工程并网至本通知执行之日期间输送电量,按本通知核定的临时输电价格清算。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0年12月23日
文章来源:https://www.ndrc.gov.cn/xwdt/tzgg/202012/t20201231_126131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