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关于新疆伊宁矿区北区 七号矿井一期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2021-01-06 14:26  来源:国家能源局  浏览:  

国家能源局关于新疆伊宁矿区北区

七号矿井一期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国能发煤炭〔2020〕76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报来《关于申请核准新疆伊宁矿区北区七号矿井一期项目的请示》(新发改能源〔2020〕477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推进新疆大型煤炭基地建设,保障能源稳定供应,优化煤炭产业结构,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同意实施煤炭产能置换,建设新疆伊宁矿区北区七号矿井一期工程项目(项目代码:2020-000291-06-02-003594)。

  项目单位为庆华集团伊犁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县。

  三、七号矿井一期工程项目建设规模300万吨/年,配套建设相同规模的选煤厂。矿井工业场地位于井田南部,采用斜井开拓方式,中央分列式通风,投产时布置1个综采放顶煤工作面。井下煤炭运输采用带式输送机,辅助运输采用蓄电池电机车和无极绳连续牵引车。煤炭洗选采用智能干选工艺。双回路电源分别引自矿区东部220千伏变电站的110千伏侧不同母线段。

  四、项目总投资22.42亿元(不含矿业权费用),其中,资本金6.77亿元,占总投资的30.2%,由项目单位以企业自有资金出资;资本金以外的15.65亿元,申请银行贷款解决。

  五、项目单位要从严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做到节约集约用地,不得超标准用地;要采取节能措施,优化工程设计,选用节能设备,强化节能管理,各项能耗指标必须达到规定标准。

  六、项目建设要认真落实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要进一步优化设计,提高煤炭资源回收率,加强煤层气、矿井水、煤矸石等资源综合利用。

  七、项目单位要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程规范,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落实矿井瓦斯、水害、火灾、地压、煤尘等灾害防治措施,保证煤矿建设和生产期间安全生产。

  八、项目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要全部进行招标,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九、项目单位要做好项目建设生产过程中征地、搬迁、生态保护等工作,妥善处理好项目建设与外部环境的关系,有效预防和化解可能产生的社会风险。

  十、核准项目的支持文件分别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伊宁矿区北区七号矿井一期300万吨/年项目建设用地的预审意见》(新自然资预审字〔2020〕18号)、伊犁州自然资源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654101202000014号)。

  十一、如需对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规模、重大技术方案等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十二、项目按300万吨/年进行煤矿产能公告,不得批小建大、超能力生产。项目二期工程应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按照产能置换政策和规定权限向相应项目核准机关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十三、请项目单位根据本核准文件,办理资源开采、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

  请据此开展下一步工作。

国家能源局

2020年12月28日

来源:http://zfxxgk.nea.gov.cn/2020-12/28/c_139645246.htm

免责声明:本网转载自合作媒体、机构或其他网站的信息,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本网所有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交易和服务的根据。本网内容如有侵权或其它问题请及时告之,本网将及时修改或删除。凡以任何方式登录本网站或直接、间接使用本网站资料者,视为自愿接受本网站声明的约束。
相关推荐
公开征求对《稀土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公开征求对《稀土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为依法规范稀土开采、冶炼分离等生产经营秩序,有序开发利用稀土资源,推动稀土行业高质量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起草了《稀土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1年2月15日前反馈意见。
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关键举措

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关键举措

近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十四五”开局之年,我国高规格发布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纲领性文件,对各地区、各部门准确把握发展新阶段,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为经济发展加快注入绿色新动能具有重要意义。《意见》明确要求发展建立在高效利用资源、严格保护生态环境、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基础上,这是实现2030年前二氧化碳排放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关键举措,具有重大意义和深远影响。
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是建设现代化强国的必然选择

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是建设现代化强国的必然选择

2020年12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近日,国务院正式发布《意见》。这是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开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重大战略举措,对于实现高质量发展、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具有重大意义。
江西省能源局组织召开全省能源工作视频会议

江西省能源局组织召开全省能源工作视频会议

2月24日,省能源局组织召开全省能源工作视频会议,委党组成员、省能源局局长温俊杰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传达了2020年全国能源工作会议精神,分管局领导对2021年重点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
02-26
国家能源局决定废止原国家电监会印发的规范性文件28件

国家能源局决定废止原国家电监会印发的规范性文件28件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和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我们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决定废止原国家电监会印发的规范性文件28件。现予以公告。

推荐阅读

热文

Copyright © 能源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