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昌江核电厂3、4号机组凝结水精处理系统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820WXR524C11506BD/PYGS-20HDGC020565
1.招标条件
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招标项目海南昌江核电厂3、4号机组凝结水精处理系统设备采购,招标人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项目投资方的注册资本金和国内政策性银行(或)商业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已确定。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海南昌江核电厂3、4号机组凝结水精处理系统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厂址
海南昌江核电厂厂址位于海南省昌江县海尾镇塘兴村,濒临北部湾。地理坐标为东经108°53′20″~108°54′23″、北纬19°27′5″~19°28′2″。厂址东北距海头镇约4.5公里,西南距海尾镇约9.5公里,东侧和东北分别与双塘村和南罗村相望,距离分别为2.5公里、4.3公里;东距儋州市约70公里,东南距昌江县城约30公里,西南距东方市约51公里;东北距海口市约160公里,东南距三亚市约150公里。
2.2设备名称:凝结水精处理系统
设备数量:两套凝结水精处理系统,每套凝结水精处理系统主要包括:10套前置阳床系统,10套高速混床系统,4套体外再生系统,4套辅助系统,2台电动单轨吊,阀门,树脂等。
交货时间:3#机组设备到货时间2023年8月30日,4#机组设备到货时间2024年6月30日
交货地点:_海南3、4号机组核电现场指定地点_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货物供货及相关服务。
3.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3.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设计和制造/采购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3.3.1必须是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的实体。
3.3.2具备百万千瓦级压水堆核电站所投标设备的设计、技术转让、制造/采购和工程实施、质量保证、组织和管理方面的能力。
3.3.3具备相应的设计、设备制造/采购的能力。
3.3.4投标人应已实施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保证体系。投标人应根据其所承担的工程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同时承担合同所规定义务和法律责任。招标人将通过检查、监督和监察的方式对投标人制定的质量保证体系的实施和有效性进行检验。
3.3.5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
3.3.6投标人投标的产品中如有进口的产品和服务,必须获得出口许可证书和/或输出国政府主管当局颁发或批准的出口许可文件,或者不需出口许可和/或出口文件的声明。如果在投标时未能取得出口许可,投标人应提交其能够从有关政府当局取得许可文件的承诺。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贸易公司和代理公司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发售时间:2021年1月7日15:30—2021年1月13日17:00(北京时间)。
4.1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请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的在线注册并交纳标书款,上传标书款汇款电子回单、营业执照及投标保密承诺函(格式见主页服务中心中的供应商服务)签字盖章文件的扫描件(以上文件需连续扫描为一个PDF文件后上传),点击项目报名。报名文件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通过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元,售后不退。
招标代理机构收款银行名称:工商银行上海桂林路支行
开户单位: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 账号:1001 2948 1920 0016 594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海南34项目购标款(投标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2月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区第二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体
招标公告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进行发布。对于其他媒介发布的本次招标项目的公告,招标人对其准确性不承担任何责任。
7.其他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委托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独家负责海南昌江核电厂3、4号机组凝结水精处理系统设备的国内公开招标工作。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8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栋16层东区
联 系 人:李建
电话:010-63312078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
2021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