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湾核电站7、8号机组及徐大堡核电厂3、4号机组常规岛220kV电缆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W020WXR582C11506BD/ PYGS-20HDGC020633
1.招标条件
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招标项目田湾核电站7、8号机组及徐大堡核电厂3、4号机组,招标人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项目投资方的注册资本金和国内政策性银行(或)商业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已确定。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常规岛220k电缆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厂址
田湾核电厂7、8号机组厂址位于江苏省连云港市田湾核电站5、6号机组西北侧的船山,厂址地理坐标:东经119°27¢262~119°27¢332,北纬34°41¢082~34°41¢522。厂址西距连云港市海州区中心约33km(直线距离,以下同),西北距连云区中心约11km,北距连云港码头约5.2km;东北距高公岛乡约2km,南临黄海,西北临东崖屋村。
徐大堡核电厂3、4号机组厂址位于辽宁省兴城市海滨乡徐大堡村南侧海岸边,东临辽东湾,地理坐标为东经120°31′45″~120°33′22″,北纬40°20′5″~40°21′32″。东北距兴城市区约32km、葫芦岛市46 km、沈阳市292km,西南距秦皇岛市约94km,东南距红沿河核电厂103公里(均为直线距离)。西北方向距102国道、沈山铁路、京沈高速公路直线距离约10km,京沈高速公路北侧为秦沈客运专线。
2.2设备名称:常规岛220k电缆
设备数量:
田湾项目供货范围:220kV电缆6840米、220kV GIS干式电缆终端12只、接地回流线2280米、带护层保护器的电缆接地箱6个、电缆接地箱6个、同轴电缆足量、接地电缆足量、固定件、支撑件、外置光纤温度测量系统1套、护层绝缘监测系统1套、电缆和光缆足量。
徐大堡项目供货范围:220kV电缆4860米、220kVGIS干式电缆终端12只、接地回流线1620米、带护层保护器的电缆接地箱6个、电缆接地箱6个、同轴电缆足量、接地电缆足量、固定件、支撑件、220kV电缆在线监测系统1套;
关于设备的技术规格要求:质保等级QR2、核安全等级NC,详见技术规格书_
交货时间:
田湾项目交货日期:220kV电缆 2023-08-30到货,DDP;
备品备件 2024-05-30到货,DDP;
专用工具 2024-05-30到货,DDP;
徐大堡项目交货日期:220kV电缆 2023-10-30到货,DDP;
备品备件 2023-10-30到货,DDP;
专用工具 2023-10-30到货,DDP;
交货地点:
田湾项目:田湾核电厂7、8号机组厂址位于江苏省连云港市田湾核电站5、6号机组西北侧的船山。
徐大堡项目:辽宁徐大堡核电厂3、4号机组厂址位于辽宁省兴城市海滨乡徐大堡村南侧海岸边,东临辽东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货物供货及相关服务。
3.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3.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设计和制造/采购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3.3.1必须是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的实体。
3.3.2投标人应已实施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保证体系。投标人应根据其所承担的工程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同时承担合同所规定义务和法律责任。招标人将通过检查、监督和监察的方式对投标人制定的质量保证体系的实施和有效性进行检验。
3.3.3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
3.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发售时间:2021年1月5日17:00—2021年1月11日17:00(北京时间)。
4.1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请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的在线注册并交纳标书款,上传标书款汇款电子回单、营业执照及投标保密承诺函(格式见主页服务中心中的供应商服务)签字盖章文件的扫描件(以上文件需连续扫描为一个PDF文件后上传),点击项目报名。报名文件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通过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招标代理机构收款银行名称:工商银行上海桂林路支行
开户单位: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账号:1001 2948 1920 0016 594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 ------------购标款(投标人名称)
注:原则上标书款只接受公司账户汇款,如以个人账户名义汇款,我司只能开具个人名字抬头的标书款发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2月23日9时00分,地点为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侧。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体
招标公告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进行发布。对于其他媒介发布的本次招标项目的公告,招标人对其准确性不承担任何责任。
7.其他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委托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独家负责(设备名称)设备的国内公开招标代理工作。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8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侧
联系人:刘风侨
电话:010-63311839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
2021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