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31日上午8时,生态环境部华东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以下简称华东监督站)监督员向中广核苍南核电有限公司宣读了浙江三澳核电项目1号机组核岛基础浇筑第一罐混凝土(FCD)前现场核查情况,同意浙江三澳核电项目1号机组开展FCD相关工作。
华东监督站相关负责同志对浙江三澳核电项目能够在“十三五”收官之年正式开工表示祝贺,并提出以下要求:一是营运单位要严格按照检查要求,将遗留问题按计划进行整改;二是营运单位及相关单位在后续施工期间要严格遵守核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坚持两个“零容忍”,持续提升全员核安全文化水平。华东监督站表示,核安全监管部门与核设施营运单位都是核安全的守卫者,是国家安全的守卫者,项目建造过程中的安全质量尤为重要,希望营运单位认真履职,积极承担核安全主体责任,守护好核安全。会后,华东监督站相关负责同志和现场监督员参加了浙江三澳核电一期工程“云开工”仪式,并在现场监督见证施工过程。
浙江三澳核电项目是中广核集团进入长三角地区的第一个核电项目,规划建设6台百万千瓦级核电机组。其中,一期工程2台“华龙一号”机组为国家“十三五”计划开工重大项目,建设装机容量2台120万千瓦,一期工程建成后年发电量将达到175亿千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