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电力调度交易与市场秩序厂网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2021-01-22 09:31  来源:国家能源局  浏览:  

  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电力调度交易与市场秩序

  厂网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国能发监管〔2020〕78号

  各派出机构,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华润(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有关电力企业:

  为适应电力体制改革需要,维护市场秩序,加强厂网信息交流,协调厂网关系,促进电网公平开放,规范电力调度交易与市场秩序,经研究,决定进一步完善电力调度交易与市场秩序厂网联席会议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构建厂网之间信息发布、沟通、协调的平台。组织开展电力调度交易与市场秩序相关政策措施研究,通报电力市场监管工作开展、厂网界面生产经营等情况,协调厂网界面重大经济技术等方面问题,通报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二、组织及参加单位

  电力调度交易与市场秩序厂网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由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以下简称“派出机构”)组织召开,省(区、市)级以上电网企业、电力调度机构、电力交易机构及相关发电企业参加。相关配售电企业、电力用户、行业协会根据会议需要参加。会议可邀请政府相关部门参加。

  三、工作规则

  (一)联席会议应本着依法依规、信息共享、平等协商、民主决策的原则,电力企业无论规模大小、所有权性质,在联席会议中均享有平等的参与权、议事权。

  (二)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召开,尽可能精简会议数量。如会议内容与信息发布会等相同,可以合并召开。原则上,联席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至两次,派出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

  (三)联席会议根据实际需要可以采取现场会议或视频会议等多种形式召开。

  (四)电网企业、电力调度机构、电力交易机构及相应并网发电企业应加强日常生产经营分析,遇有需要通过联席会议发布、沟通、协调事项,应及时向派出机构提交会议议题及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五)相关电力企业应按照会议要求提前准备会议材料。

  (六)通报和协调事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国家出台的有关政策以及落实举措;

  2.派出机构已出台、拟出台的电力市场等方面制度文件;

  3.电力市场监管工作开展情况;

  4.电力供需形势;

  5.电网运行方式;

  6.电力企业生产经营情况;

  7.电力调度运行管理情况;

  8.厂网电费结算情况;

  9.电力市场运营、交易(含跨省跨区交易信息等)、结算相关问题,各类电力交易合同执行情况、基准电价合同偏差率等相关情况;

  10.清洁能源发展及消纳情况;

  11.新建线路、变电站等投运情况及新建电厂接入电网情况;

  12.并网发电厂运行考核和电力辅助服务相关情况;

  13.上次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14.其它需要通报或协调的事项。

  四、有关要求

  (一)派出机构应加强对联席会议的组织工作,加强对厂网界面重大经济技术问题的研究协商,做好会前准备和会后督促落实工作。按规定收集、管理、披露联席会议相关信息,及时将会议材料提供各参会单位。

  (二)派出机构应将联席会议反映的涉及系统运行和企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国家能源局,省监管办应同时抄送区域监管局。

  (三)派出机构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当地电力调度交易与市场秩序厂网联席会议制度。

  五、其他

  本通知印发后,原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建立厂网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办市场函〔2006〕38号)、《关于进一步健全厂网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办市场〔2011〕22号)同时废止。

  国家能源局

  2020年12月30日

政策解读:《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电力调度交易与市场秩序厂网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源:http://zfxxgk.nea.gov.cn/2020-12/30/c_139686579.htm

免责声明:本网转载自合作媒体、机构或其他网站的信息,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本网所有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交易和服务的根据。本网内容如有侵权或其它问题请及时告之,本网将及时修改或删除。凡以任何方式登录本网站或直接、间接使用本网站资料者,视为自愿接受本网站声明的约束。
相关推荐
公开征求对《稀土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公开征求对《稀土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为依法规范稀土开采、冶炼分离等生产经营秩序,有序开发利用稀土资源,推动稀土行业高质量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起草了《稀土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1年2月15日前反馈意见。
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关键举措

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关键举措

近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十四五”开局之年,我国高规格发布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纲领性文件,对各地区、各部门准确把握发展新阶段,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为经济发展加快注入绿色新动能具有重要意义。《意见》明确要求发展建立在高效利用资源、严格保护生态环境、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基础上,这是实现2030年前二氧化碳排放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关键举措,具有重大意义和深远影响。
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是建设现代化强国的必然选择

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是建设现代化强国的必然选择

2020年12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近日,国务院正式发布《意见》。这是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开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重大战略举措,对于实现高质量发展、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具有重大意义。
江西省能源局组织召开全省能源工作视频会议

江西省能源局组织召开全省能源工作视频会议

2月24日,省能源局组织召开全省能源工作视频会议,委党组成员、省能源局局长温俊杰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传达了2020年全国能源工作会议精神,分管局领导对2021年重点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
02-26
国家能源局决定废止原国家电监会印发的规范性文件28件

国家能源局决定废止原国家电监会印发的规范性文件28件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和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我们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决定废止原国家电监会印发的规范性文件28件。现予以公告。

推荐阅读

热文

Copyright © 能源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