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阿曼官方英文报纸《观察家报》消息,阿曼液化天然气公司(OmanLNG)与英国石油新加坡公司(BP Singapore)于1月20日签署《销售和采购协议(Sales and Purchase Agreement,SPA)》。该协议为离岸价合同,依据协议条款,前者将自本月起向后者出口液化天然气,年均出口量将达18船,约合110万吨,协议期限7年。阿曼石油和天然气部大臣兼阿曼液化天然气公司董事长Mohammed bin Hamad al Rumhy博士和阿曼液化天然气公司首席执行官Haribal Kitani均表示,阿曼液化天然气公司具备良好的声誉、信誉、能力来履行该协议,阿曼将继续作为全球首选的清洁能源出产国,为全球用户提供清洁能源。同时,该协议的签署,将推动阿曼释放额外储备,稳固并助推阿液化天然气产业发展和变革,也将对全球液化天然气市场起到推动作用。出口带来的收入将有助于阿曼国民经济发展和国内生产总值增长,提升企业价值本土化(In- Country Value)和社会责任感,增强阿曼社会经济结构驱动力,促进位于苏尔Qalhat地区的液化天然气厂扩展容量、提升产能,创造更大价值,从而更好地为社会服务,促进社会进步。
阿曼液化天然气产业发展始于阿曼苏丹卡布斯提出经济多元化战略,主要通过出口创收。1994年,卡布斯颁布苏丹令宣布成立阿曼液化天然气公司成立;2000年,阿曼首次生产装运液化天然气;2013年,阿曼液化天然气公司与Qalhat液化天然气公司合并成为如今的阿曼液化天然气公司(Oman LNG)。现天然气已发展成为阿曼财政第二大收入来源,仅次于石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