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通知要求,超额消纳量交易是指承担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的市场主体为完成消纳量要求,向超额完成年度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的市场主体购买其超额消纳量的交易。
市场成员主要包括市场主体和电力交易机构。市场主体包括各类直接向电力用户供/售电的电网企业、独立售电公司、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通过电力批发市场购电的电力用户和拥有自备电厂的企业。
需要注意的是市场主体购买并实际消纳可再生能源电量后,获得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分为水电消纳量和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每1MWh超额消纳量生成1个可再生能源电力超额消纳凭证,作为核算依据,拥有独立编码。另外,1个绿证等同1MWh非水电消纳量,参与消纳责任权重计算,但不能在超额消纳量市场中交易。
具体政策见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