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巴基斯坦 EPC 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
背景PART 01
巴基斯坦中电胡布超临界燃煤电站项目是西北院在海外以EPC总承包模式建设的首个项目。该项目是2015年4月习近平主席出访巴基斯坦签署的中巴51项合作协议之一,是“一带一路”中巴经济走廊重点合作项目,树立了西北院海外项目的社会责任建设范例。
“共同、合作、可持续”是胡布项目得以成功实施的关键所在。主要体现在三个层面:首先,中电国际与巴基斯坦HUBCO公司组建联营体合资公司对项目进行共同投资,有力推动了项目的立项、审批进程。其次,中国能建旗下的西北院与天津电建组建联合体对项目进行EPC总承包的合作建设。作为中国能建旗下的设计和施工子企业,两家企业所采用的设计-施工联合体新型EPC总承包模式,既充分发挥了西北院国际领先的设计实力,也完全释放了天津电建一流的施工管控优势,从而实现了优势互补、效能最优。第三,胡布总承包项目推行属地化的可持续发展策略,不但为当地提供了精品工程和先进的管理经验,更重要的是通过项目实施,带动当地民众共同走向致富路。
责任行动PART 02
从上世纪90年代起,西北院就以巴基斯坦木扎法戈电厂4号机组为起点,通过承揽设计分包,在巴基斯坦开启了国际业务拓展之旅。20多年来,西北院在当地执行完成了十余个电力建设项目,从勘察设计到工程总承包,积累了丰富的国际化经验。在发展拓展国际市场的同时,西北院不忘履行社会责任,积极构建国际市场社会责任“共同、合作、可持续”的“命运共同体”管理模式,将履责意识融入工程建设的每个细节,展示了企业的良好形象,在巴基斯坦当地赢得了良好的口碑。
(一)合作发展构筑“命运共同体”
胡布项目是中巴经济走廊重点项目,从它诞生之日起就肩负着传承中巴两国友谊的政治使命。两国政府高度重视,从国家、政府、社会、民众、企业等各层面,致力于将胡布项目建成共同发展、合作共赢的“命运共同体”典范。
2016年5月31日,胡布项目EPC合同签约仪式在北京举行。巴基斯坦驻中国大使马苏德·哈立德、中巴经济走廊特使扎法尔·乌丁·穆罕默德出席了签约仪式。马苏德大使对中国能建在电力建设领域所发挥的重要作用给予了高度评价,对总承包方将胡布项目建设成为中巴经济走廊典范工程充满了信心。
2017年3月21日,胡布项目举行开工典礼,巴基斯坦计划与发展部部长阿赫桑·伊克巴尔、中巴经济走廊特使扎法尔·乌丁·穆罕默德、中国驻卡拉奇总领事王愚出席仪式。在典礼上,阿赫桑部长表示,胡布电站的开工标志着项目建设进入新的里程碑,将为俾路支省带来能源和发展动力。
2018年5月9日,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党委委员黄丹华一行莅临胡布项目调研。黄丹华对胡布项目的建设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勉励大家“建设精品工程,树立央企品牌,传播中国文化,维护国家形象”。
在中巴两国政府的关怀与重视下,胡布项目顺利投产,西北院的企业形象也随着工程成功商运而在中巴经济走廊越发熠熠生辉。
(二)精品工程支撑“命运共同体”
近几年来,西北院顺应国际市场发展的要求,不断加深对国际工程项目内涵的认识,在坚持“建设精品工程,提供一流服务”的同时,不断把公司国际业务发展战略与履行社会责任结合起来,以精品工程为支撑,推进社会责任的“命运共同体”建设。
胡布项目社会责任的“命运共同体”建设,就是在建设精品工程的过程中,融入质量安全、技术进步、管理创新、节能环保、爱心公益等社会责任的诸多元素。工程开工之初,严格按照总承包合同和企业品牌创建总体要求确定质量创优、安全文明施工和节能环保目标,并制定创优计划,全面实施精品工程的目标管理;落实各级创优经济责任制,开展自检、互检和专检,加强企业的监管力度,确保每一项工程不仅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而且做到全过程安全有保障,环保和节能符合规定要求。工程同时推进管理模式和建造方式的创新,在推动生产方式的变革、技术路径的实现上下足了功夫,通过“互联网+”等信息化手段,提升工程的管理水平,实现胡布项目管理的标准化、程序化、网络化和实时化,建设实现了胡布项目跨国界、跨时空的有效管理体系,并出台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精品工程管理办法,为工程项目建设和创优品牌战略的实施找准了切入点和突破口。胡布项目的成功实施,为西北院、乃至中国企业赢得了广泛的国际声誉,塑造了良好的国际形象。
胡布项目正是把打造精品工程项目作为履行社会责任的首要工作,不断将工程技术创新、管理创新、提高工程效率和质量等“命运共同体”理念融入工程建设全过程,为强化自身核心竞争优势,进而提升西北院整体国际竞争力,起到了很好的海外项目建设示范效应。
(三)文化融合彰显“命运共同体”
“命运共同体”赋予了社会责任新的时代内涵,通过人文交流,促进文化融合,是彰显命运共同体建设的应有之义。近年来,西北院以胡布项目为媒介,以属地化建设为抓手,在助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也为增进中巴两国友谊和推动文化交流不断添砖加瓦。
胡布项目能顺利实现商运,一个重要原因在于重视文化建设和舆论宣传。首先,西北院重视与中巴两国政府的沟通,得到了两国政府的认同。从项目立项到签约,从开工仪式到日常的工程巡视,都有两国政府重要领导的出席。其次,西北院重视通过当地媒体新闻媒体、社会组织及时向广大民众播报项目信息,获得公众的支持。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新华网、中国新闻网等都曾对胡布项目进行过详细的报道。第三,在进行工程建设的同时,西北院注重积极参加当地公益活动。胡布项目多次开展了捐赠当地小学学习用品、捐赠当地清真寺及村落居民开斋节礼物、与属地军方和安保公司协同开展独立日庆祝、招聘当地劳工并开展技能培训等公益活动,赢得了当地人民的好感。第四,西北院重视项目部内部文化建设,以“胡布人、胡布魂,胡布一家人”为主题,开展了一系列活动,增进了两国员工的友谊。
履责成效PART 03
坚持携手共赢,共创美好未来。胡布项目积极融入当地发展,注重与内外部利益相关方共同成长。对内关爱中老员工成长与发展,保障安全生产;对外积极开展公益活动,真诚回馈当地社会。一系列“命运共同体”的履责实践,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取得了极大的效应,赢得了相关方的高度赞扬。
(一)政治效应
胡布项目,是国家“一带一路”及中巴经济走廊的“优先实施”项目,受到了中国与巴基斯坦两国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项目的成功实施,标志着“中巴经济走廊”进入了产业合作、农业合作、社会民生合作发展的新阶段!
2016年5月31日,巴基斯坦中电胡布超临界燃煤电站EPC总承包合同签约仪式在北京举行。巴基斯坦驻中国大使MASOOD KHALID(马苏德•哈立德),中国能建党委常委、副总经理、中电工程执行董事、总经理、党委书记吴春利,国家电投党组成员、副总经理马璐,中电国际党组副书记、总经理余兵出席了仪式并致辞;中巴经济走廊特使ZAFARUDDIN MAHMOOD(扎法尔•乌丁•穆罕默德),国家开发银行企业局副局长姜道国受邀见证了签约仪式。
2019年10月21日,巴基斯坦中电胡布燃煤电站项目隆重举行了商运庆典仪式,巴基斯坦总理伊姆兰·汗对胡布项目投产商运表示祝贺,对该项目作为中巴经济走廊下首例合资合作的模式给予肯定,并期待该模式得到广泛推广,表示政府将全力支持并提供便利以促进更多中巴企业强强合作。中国驻巴基斯坦大使姚敬代表中国政府向巴基斯坦政府对胡布项目一直以来的关注和支持表示感谢,表示胡布项目作为中巴经济走廊进入工业合作、农业合作、社会合作新阶段的成功案例,极大地缓解了电力短缺对于中巴经济走廊贯通的制约,进一步加强了中巴双方全天候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也将进一步推动几家央企携手开拓国际市场,实现更大的合作共赢。
(二)社会效应
胡布项目保质保量保进度,高质量实现了工程各项重要节点。烟尘、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等各项环保指标均优于当地环保标准。项目每年可供应电力90亿度,满足了400万巴基斯坦家庭的用电需求。同时项目的建设,为当地创造了1万余个工作岗位,产生了巨大的社会效应。胡布项目已经成为中巴经济走廊上一颗璀璨的明珠。
(三)经济效应
胡布项目作为中巴经济走廊框架下俾路支省的唯一一个在建大型燃煤发电项目,给巴基斯坦特别是俾路支省带来巨大的经济效应。按照电厂指导电价测算,胡布电站项目的发电成本比巴基斯坦现行发电成本更低,这为巴基斯坦每年节省了数亿美元,进而降低巴基斯坦工业和制造业成本,并不断促进巴基斯坦的产业升级和提高出口商品的全球竞争力。
(四)文化效应
胡布项目在建设过程中,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和公益活动,如斋月献爱心活动、巴基斯坦独立日庆祝活动-属地员工板球比赛、“胡布好声音”歌唱大赛、看望慰问在“5.24”中国公民被绑架事件中见义勇为而负伤的巴基斯坦公民穆罕默德·扎希尔、十九大专题学习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争做一带一路筑梦人》主题党课,加强与当地文化的交融和友谊传播,传递中资企业的关切和关怀,进一步提升企业形象和影响力。
西北院在国际市场推广中,致力于构建一种多层次的传播和媒体网络,打破传统意义上“少说多干”的思想。胡布项目不仅建立了自己的微信公众号,还积极与当地媒体、智库、协会、民间以及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新华网、中国新闻网等及时沟通,将项目工程建设、属地共享发展、公益文化活动等情况进行推广和传播,这对于增进当地民众对项目的了解、提前预防负面言论传播,发挥了重要的沟通与化解作用,也为项目的成功实施创造了良好的表达空间和舆论氛围。
展望PART 04
近几年来,巴基斯坦胡布项目在“命运共同体”的履责理念指引下,主动融入当地社会,从促进就业、救急助困、依法纳税、修校捐赠、斋月爱心、环境保护以及为当地附近居民供水供电等方面,积极承担责任,造福当地人民,展现了中国企业的良好形象,成为了当地人民“最可信赖的朋友”。
在新时代背景下,“共同、合作、可持续”为西北院提供了更为广阔的履行社会责任的视角。“命运共同体”理念,避免了西北院在“走出去”过程中,可能单纯从企业经济利益角度出发的局限性。走出去的中国企业应该把社会责任战略纳入企业国际发展战略,并在经营中贯彻执行,融入到企业的日常管理中。唯有如此,企业才能在“人类命运共同体”这盘大棋局中跑得快、站得稳、行得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