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保加利亚-中国工业发展商会主席德西斯拉娃·东切娃女士在接受总台海外报道员采访时指出,中国提出的“一带一路”倡议和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机制(“17+1合作”)在中国与区域内各国之间建立了一种互惠互利的伙伴关系,并为中欧关系发展带来了积极影响。
她说:“‘17+1合作’的一个重要意义就是在中国与中东欧国家之间形成了一种贸易关系的新模式。它和‘一带一路’倡议一起为中欧关系的发展带来了积极的变化和影响。如今,中国已经成为欧盟最大的贸易伙伴。而去年年底刚刚完成的中欧投资协定谈判也将为双方在经贸领域的合作带来更多机会。”
自2012年中国—中东欧国家导人首次会晤以来,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机制日益成熟。东切娃强调,中东欧企业从“17+1合作”中受益良多。该机制不仅带来了新的经贸项目和投资,还为中东欧地区引入了创新的业务和生产模式。如今,在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尚未结束的背景下,中国企业还可以通过“17+1合作”机制与中东欧企业分享其数字化运营的经验与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