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强调,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是对国家能源局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一次全面深刻的政治体检,将对推动能源行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能源与生态和谐发展发挥深远而重大的作用。督察报告指出了国家能源局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为能源工作敲响了警钟、清醒了头脑、提高了认识。
会议要求,国家能源局上下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落实好督察反馈意见,以最坚决的态度、最迅速的行动、最有力的举措,立行立改、务求实效,推动能源与生态和谐发展迈上新台阶。
要提高政治站位。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上下更大功夫,进一步树牢能源与生态和谐发展的理念,把整改工作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增强整改落实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切实抓好整改、抓出成效。
要主动担当作为。国家能源局党组书记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坚定扛起抓整改、抓落实的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深入查摆问题,细化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切实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确保按时完成整改任务。
要加快推进整改工作。督察整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抓紧做好整改问题分解,迅速行动。能够立即解决的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短期内能够解决的问题,力争尽快取得明显成效;需要持续推进解决的,明确阶段性任务,加强督查督办。
会议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意见,审议通过了《国家能源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安排》,成立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全局整改工作,明确任务安排、时限要求和具体分工。
国家能源局党组成员出席会议;监管总监、总经济师、总工程师,各司,华北能源监管局,各在京直属事业单位,中电传媒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原文链接:http://www.nea.gov.cn/2021-02/03/c_13971864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