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一个概念被广泛使用,即碳中和。
碳中和是什么,适合不适合核电,未来会有什么发展,核电行业对碳中和的影响是什么。今天不妨来一谈核电里的“碳中和”。
碳中和,是什么?
碳中和是指企业、团体或个人测算在一定时间内直接或间接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总量,通过植树造林、节能减排等形式,以抵消自身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实现二氧化碳“零排放”。
简单来说,就是你产生了多少“碳”量,就要通过某些方式来削减或者消除这些“碳”量对环境的影响,实现自身“零排放”。
碳中和的概念并不是近年才产生,实际可追溯至2006年,当年的《新牛津美国字典》将“碳中和”评为当年年度词汇。
在近年来,碳中和也不断走近人们的生活,从开始的个人、媒体或者某项行动,逐渐蔓延到国家、社会、个人的大命题中。
比如,个人,通过少浪费一张纸、少用一个方便袋就可以减少碳排放,或者在排放了之后,通过多植一棵树就可以实现碳中和。
不排放、少排放、排放了后进行补偿措施,可以视为碳中和的核心理念。
碳中和是否意味要让企业不释放?
碳中和是释放和吸收之间的平衡。
就能源行业企业而言,碳中和是目前和未来都要放在战略位置来进行考虑的。
因为就目前而言,国家的政策和趋向都越来越强调碳减排,在经济社会逐渐稳定的基础上,对于环境的要求和减碳的需求只增不减,关于碳峰值和碳中和的压力肯定会逐步落到这些企业身上。
在未达到碳峰值之前,不能降低对吸收碳的努力,高释放碳的企业可以通过碳补偿的办法来达到碳平衡;在达到碳峰值了,就不能再继续排放了。
这基本可以视作国家目前对能源行业的碳排要求。
为了响应这一要求,近期,一些能源重点行业纷纷响应国家政策号召,亮出减碳计划表,包括碳峰值到达时间,在国家政策的基础上再提前多少年。这无疑是值得肯定的,有表态包括制定时间表都是为了未来碳减排做出的努力,但笔者在这里思考的一点是,减碳也不应成为一种“秀”或“一刀切”工作。企业在考虑实际减少碳释放的可能性,也不应让碳的释放成为一种敏感词汇,不具备碳减放能力的企业应思考碳中和的其他有效途径。
不能让未来,提起火电就是“污染”的代名词。
当然,对于这些实现碳减排困难的企业也应不断思考减排技术可能性。
这才是可行之道。
核电行业和碳中和
核电行业,一向被视作未来“碳中和”的有力资源之一。
对于装机容量百万千瓦的核电机组,每年一辆重型卡车大小的燃料即可。而同等规模的燃煤电厂则需要300万吨煤炭,每天需要100节火车皮运输。
在核电稳定运行的过程中,不会产生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颗粒物等污染物,没有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
一组数据表明,装机容量百万千瓦的核电机组建成发电后,每年可减少标煤消耗约300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750万吨,二氧化硫6.7万吨,氮氧化物4.2万吨。
环保效益相当于种植了2万公顷森林。
这些对于其他能源来说,是不可想象的。
核电企业,在不进行碳排放的同时,也能为碳补偿提供新的视角。
令人欣慰的还有,在核电技术越来越成熟的今天,安全性也得到公众不断认可的情况下,2019年至今,核电审批不断迈向新的台阶,国家战略也将目光投向核电,未来核电在碳中和的道路上,也必定发挥更大的作用。
未来的期待
在2015年各国参与的《巴黎协定》协定中,设定了本世纪后半叶实现净零排放的目标,2020年初,欧盟又率先立法确定了2050年实现地区“碳中和”的总体目标。
这些目标对正在发展中的中国,能源结构调整还不彻底、煤炭消费仍然占比过高、GDP能耗过高的背景下,本世纪后半叶实现净零排放,并不轻松。
然而,作为负责人的大国,作为国家领导人的习近平主席在2020年第75届联合国大会期间提出,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
2030年达到碳峰值,即2030年后理论上不再增加更多的碳排放;2060年实现碳中和,即实现社会、企业、个人的碳零排放。
距离2060年还有不到40年的时间,这不得不说,是一项艰难也面临困难的工程。
不过,改革开放40年,我们走完了一些发达国家需要上百年才能走的致富之路,接下来的40年,则是考验中国未来经济建设是否能实现高效、环保、绿色的关键时刻。
如何通过合理、有效、受公众认可的方式来达到这个目标,核电行业因其绿色、高效、稳定的特性,相比其他一些清洁能源,更具优越性,必定也将会发挥更大和更重要的作用。
当然,因核电在公众心中的安全接受度仍然不高、包括内地核电建设仍然没有可预测的未来,都为行业在碳中和之路发挥多大的作用,带来更多的不确定性,这需要行业更多的智慧。